2009年重庆市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之民法学的题型

如题所述

  民法学考试大纲

  I.考查 目 标
  1.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学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较为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
  2.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的得丧变更,具备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能够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
  3.具备运用民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总论 约20%
  物权 约14%
  债权 约26%
  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 约26%
  民事责任 约14%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
  判断题 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 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论述题 1小题,每小题16分,共16分
  案例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III.考查 内 容
  第一部分 总 论
  一、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2.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三)我国民法的渊源和适用范围
  1.民法的渊源的概念
  2.民法的渊源的种类
  (1)制定法
  (2)习惯法
  3.民法的适用范围
  (1)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2)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3)对人的适用范围
  (四)民法的解释方法
  (五)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平等原则
  (3)公平原则
  (4)等价有偿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6)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2.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3.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二)民事权利的概念与分类
  1.民事权利的概念
  2.民事权利的分类
  (1)财产权与人身权
  (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
  (3)绝对权与相对权
  (4)主权利与从权利
  (5)原权利与救济权
  (6)既得权与期待权
  (三)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
  1.公力救济
  2.私力救济
  (1)自卫行为
  (2)自助行为
  (四)民事义务的概念与分类
  (五)民事法律事实
  1.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与分类
  2.民事法律事实的构成
  三、自然人
  (一)自然人概述
  1.自然人的概念
  2.自然人的住所
  (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与特征
  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
  (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与特征
  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无民事行为能力
  (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1.宣告失踪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2.宣告死亡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五)监护
  1.监护的概念
  2.监护的设立
  (1)法定监护
  (2)指定监护
  3.监护人
  (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4.监护人的职责
  (六)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及其财产责任
  (七)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及其财产责任
  (八)个人合伙
  1.个人合伙的概念与特征
  2.入伙与退伙
  (1)入伙的概念和入伙的条件
  (2)退伙的概念和退伙的原因
  3.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
  四、法人
  (一)法人的概念与特征
  (二)法人的成立条件
  (三)法人的分类
  1.我国现行立法对法人的分类
  2.学理上对法人的分类
  (1)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2)公法人与私法人
  (3)公益法人与营利法人
  (四)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与特征
  (五)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与特征
  (六)法人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与内容
  (七)法人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1.法人变更的情形
  2.法人终止的原因
  3.清算的概念和清算中止后的法律后果
  五、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2.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2.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3.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4.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
  5.主行为和从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一般成立要件
  2.特殊成立要件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
  1.主体合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合法
  (五)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
  1.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1)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2)所附条件的特征
  (3)所附条件的类型
  2.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1)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2)所附期限的特征
  (3)所附期限的类型
  3.其他特别生效要件
  (六)无效民事行为
  1.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2.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
  (1)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所实施的民事行为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七)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情形
  (1)基于重大误解所实施的民事行为
  (2)民事行为发生时显失公平
  (3)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见“合同的效力”)
  (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见“合同的效力”)
  (八)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六、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二)代理的类型
  1.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
  2.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三)代理权的行使
  1.代理人的义务
  2.代理权行使的限制
  (四)复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五)代理权消灭的原因
  (六)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概念
  2.狭义无权代理
  (1)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形
  (2)狭义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3.表见代理
  (1)表见代理的概念
  (2)表见代理的成立要件
  (3)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七、时效和期间
  (一)时效的概念与类型
  1.时效的概念
  2.时效的类型
  (1)诉讼时效
  (2)取得时效
  (二)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的概念
  2.诉讼时效的意义
  3.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问的区别
  4.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
  (2)特殊诉讼时效
  5.诉讼时效的计算
  (1)诉讼时效的起算
  (2)诉讼时效的中止
  (3)诉讼时效的中断
  (4)诉讼时效的延长
  6.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三)期间
  1.期间的概念和种类
  2.期间的法律意义
  3.期间的确定和计算
  第二部分 物 权
  一、物权概述
  (一)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二)物权的客体——物
  1.物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2.物的分类及其意义
  (三)物权的分类
  1.所有权
  2.他物权
  (1)用益物权
  (2)担保物权
  (四)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保护原则
  2.物权法定原则
  3.公示公信原则
  (五)物权的变动
  1.物权变动的概念
  2.物权变动的类型
  (1)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2)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二、所有权
  (一)所有权概述
  1.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2.所有权的权能
  (1)占有
  (2)使用
  (3)收益
  (4)处分
  (二)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
  1.所有权的取得
  (1)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2)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2.所有权的丧失
  (三)共有
  1.共有的概念与特征
  2.共有的种类
  (1)按份共有
  (2)共同共有
  3.共有财产的管理和分割
  (四)相邻关系
  1.相邻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2.相邻关系的种类
  3.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三、用益物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内容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
  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使
  (三)宅基地使用权
  1.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
  2.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和行使
  (四)地役权
  1.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
  2.地役权的的主要内容
  3.地役权的行使与消灭
  四、担保物权
  (一)抵押权
  1.抵押权的概念
  2.抵押权的特征
  3.抵押权的设立
  4.抵押权的实现
  5.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质权
  1.质权的概念
  2.质权的特征
  3.质权的设立
  4.质权的实现
  5.出质人与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留置权
  1.留置权的概念
  2.留置权的特征
  3.留置权的成立
  4.留置权的实现
  5.留置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部分 债 权
  一、债的概述
  (一)债的概念与特征
  (二)债的分类
  1.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2.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3.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4.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5.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6.主债与从债
  (三)债的主要发生原因
  1.合同(见“合同法”)
  2.侵权行为(见“民事责任”)
  3.不当得利
  (1)不当得利的概念
  (2)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3)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
  4.无因管理
  (1)无因管理的概念
  (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3)无因管理之债的处理
  (四)债的担保
  1.债的担保的概念与特征
  2.我国《担保法》规定的债的担保方式
  (1)保证
  ①保证的概念
  ②保证的有效条件
  ③保证的方式
  ④保证的效力
  (2)抵押(见“担保物权”)
  (3)质押(见“担保物权”)
  (4)留置(见“担保物权”)
  (5)定金
  ①定金的概念
  ②定金的种类
  ③定金的效力
  二、合同法总论
  (一)合同法概述
  1.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合同的分类
  (1)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2)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5)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6)主合同与从合同
  3.我国《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二)合同的成立
  1.合同的成立要件
  2.要约
  3.承诺
  4.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5.缔约过失责任
  (1)概念
  (2)构成要件
  (3)适用情形
  (4)责任形式
  (三)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生效
  (1)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
  (2)合同生效的要件(见“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2.效力待定合同
  (1)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
  3.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无效合同的情形
  4.可撤销合同
  (1)可撤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3)撤销权的行使
  5.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四)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1.合同的条款
  (1)提示性条款
  (2)格式条款
  (3)免责条款
  2.合同的形式
  (五)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原则
  2.合同履行的规则
  3.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成立要件、行使以及效力
  (2)后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成立要件、行使以及效力
  (3)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成立要件、行使以及效力
  (六)合同的保全
  1.合同保全的概念与特征
  2.合同保全的方式
  (1)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成立条件、行使和效力
  (2)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概念、成立条件、行使和效力
  (七)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合同变更的概念、内容与效力
  2.合同的转让
  (1)合同权利转让的条件与效力
  (2)合同义务转让的条件与效力
  (3)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的概念与类型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解除的概念与类型
  2.合同解除的条件
  3.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与合同解除的效力
  (九)合同的终止
  1.清偿的概念和后果
  2.抵销的概念、法定条件和后果
  3.提存的概念、法定原因和后果
  4.免除的概念和后果
  5.混同的概念和后果
  三、合同法分论
  (一)买卖合同
  1.买卖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出卖人与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3.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规则
  4.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规则
  (二)赠与合同
  1.赠与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赠与人的主要义务
  3.赠与合同撤销的种类
  (三)租赁合同
  1.租赁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出租人与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四)承揽合同
  1.承揽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承揽人与定作人的主要义务
  (五)保管合同
  1.保管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保管人与寄存人的主要义务
  (六)委托合同
  1.委托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主要义务
  第四部分 人 身 权
  一、人身权概述
  (一)人身权的概念与特征
  (二)人身权的分类
  1.人格权
  2.身份权
  二、人格权的种类
  1.生命健康权的概念与内容
  2.姓名权(名称权)的概念与内容
  3.肖像权的概念与内容
  4.名誉权的概念与内容
  5.隐私权的概念与内容
  6.荣誉权的概念与内容
  第五部分 知 识 产 权
  一、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二)知识产权的分类
  1.著作权与工业产权
  2.创造性智力成果权与工商业标记权
  (三)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二、著作权
  (一)著作权的概念
  (二)著作权的取得
  1.取得著作权的实质性条件
  (1)作品的概念
  (2)作品的分类
  2.取得著作权的程序性条件
  3.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1)情形
  (2)原因
  (三)著作权的主体
  1.作者与著作权人
  2.特殊类型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四)著作权的内容
  1.著作人身权
  2.著作财产权
  (五)著作权的行使和限制
  1.著作权的行使方式
  2.著作权的限制
  (1)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2)合理使用
  (3)法定许可使用
  (4)强制许可使用
  (六)邻接权
  1.邻接权的概念
  2.邻接权的种类及其内容
  (七)著作权的保护
  1.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2.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专利权
  (一)专利权与专利法概述
  (二)专利权的对象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1)发明、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条件
  2.授予专利权的程序性条件
  (四)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和原因
  (五)专利权的内容
  (六)专利权的行使和限制
  1.专利权的行使方式
  2.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3.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七)专利权的保护
  1.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3.侵犯专利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商标权
  (一)商标和商标法概述
  1.商标的概念和种类
  2.商标法概述
  (二)商标权的取得
  1.商标注册申请人的条件
  2.商标注册的条件
  3.商标的国内国外注册
  (三)商标权
  1.商标权的基本内容
  (1)商标权人的主要权利
  (2)商标权人的主要义务
  2.商标权的期限与注册商标的续展
  3.商标权无效与被撤销
  4.商标权终止
  (四)商标权的保护
  1.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2.侵犯商标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驰名商标的保护
  第六部分 继 承 权
  一、继承制度概述
  (一)继承的概念与特征
  (二)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
  2.继承权男女平等
  3.养老育幼
  4.互谅互让,和睦团结
  (三)遗产的概念和范围
  (四)继承权的行使与继承权的丧失
  1.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
  2.继承权的行使
  3.继承权的丧失
  (1)继承权丧失的原因
  (2)继承权丧失的确认
  (3)继承权丧失的后果
  二、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的概念与特征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顺序
  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1.代位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2.转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四)法定继承方式中的遗产分配原则
  1.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的分配
  2.法定继承人之外的遗产取得人
  三、遗嘱继承
  (一)遗嘱继承的概念与特征
  (二)遗嘱的形式与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1.遗嘱的概念和特征
  2.遗嘱的形式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3.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三)遗嘱的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应具有遗嘱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内容合法
  4.遗嘱形式合法
  (四)遗嘱的变更与撤销
  (五)遗赠
  1.遗赠的概念与特征
  2.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3.遗赠与赠与的区别
  四、遗产的处理
  (一)继承的开始与遗产的保管
  1.继承开始的时间
  2.遗产保管人的义务
  (二)继承和受遗赠的接受与放弃
  (三)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1.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
  2.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规则
  (四)遗产的分割
  1.遗产分割的原则
  2.遗产分割的办法
  (五)遗赠扶养协议
  1.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
  2.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
  3.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第七部分 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概述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二)民事责任的种类
  1.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2.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3.缔约过失责任(见“合同的成立”)
  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一)概述
  1.侵权行为的概念与分类
  2.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3.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4.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二)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
  1.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成立要件
  2.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三)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1.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
  2.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
  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
  4.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
  5.在公共场所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
  6.建筑物等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
  7.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承担责任的主体和免责情形
  8.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承担责任的主体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三、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一)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二)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成立要件
  1.违约行为
  (1)预期违约
  (2)实际违约
  2.无免责事由
  (三)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
  2.损害赔偿
  3.违约金
  4.定金

  我已经把书看完了,也做了几套题,来说自己下心得体会。。。

  第一,先把教材看完,能记下多少就记多少。最好是拿个专门的本子,把教材前面提纲说的这章要注意的概念特征的都写下来,方便后面随时记忆。
  第二,教材看完后就做题,做题之中发现自己有哪些题不会做,看了习题的答案解释后再回去翻教材,把这个知识点记下来,这个时候就要好好记了,特别是简答题和论述题。这第二点很重要,这点是翻回去把你没记住的或者是记得不深刻不牢靠的东西巩固一遍,达到深刻记忆的办法。
  第三,教材最后附的法律法规有空就多看几遍,因为案例分析题的时候你要写出你的理由就要运用到法律法规。不然你就只会回答,可以,不可以,应该,不应该,说不出理由也的不了分的。

  现在民法的试卷很少,能多找到就多做,多做题对有些题能达到一目了然,也能提高做题速度,而且还能从做题中总结出来一些规律,其实民法很多东西还是有规律可循的,我想我已经抓住了一小部分,希望自己也能有所提高。题做完了还是得多看书。但是也别毫无重点的看,根据自己做题的经验有所侧重的看和记。

  说的不好的地方请别介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8-10
浙江有考试大纲,你们那应该也有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