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
宋朝经济空前繁荣,农业、印刷业、造纸业、丝织业、制瓷业均有重大发展。其航海业、造船业成绩突出,海外贸易四通八达,南太平洋、中东、非洲、欧洲等地区的50多个国家都与宋朝通商。宋朝的财政收入更是为历朝历代之冠,北宋极盛之时岁入一亿六千万两白银,这可是明朝的十倍,清朝的四倍。
在经济繁荣的同时,赋税不仅不增,反而大幅降低。北宋前期百余年的时间,各种名目的税收,尽被废除,国家财政负担因军事而屡增不减,可政府对税收却相当克制。
南宋时期,为了扩大和激励国际贸易,把关税税率由30%骤然降低为10%。大幅度降低关税,使得民众可以买到更为便宜的进口商品,大大降低了民众的消费支出。从根本上来说,亦是藏富于民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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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仁宗时期,国家颁布“胎养令”,规定怀孕的妇女没有经济来源的,可以获得国家补贴。针对被遗弃的孤儿,朝廷一是创办“婴儿局”,收养弃婴;二是国家出钱,来雇佣养母和收养家庭。
关于平民的养老问题,宋代陆续设立了“福田院”、“居养院”等养老机构,其福利待遇之优渥,以至于令“贫者乐而富者忧”。
孤儿和贫家子弟,还可以免费或低学费进入公办学校读书,甚至连吃饭都有国家的补贴和支付。
以上这些社会福利措施,都是变相的藏富于民,大词人柳永对宋代杭州的民间富裕有过如下描述:“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