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时,材料价风险调差方法

如果投标报价为30,基准价是35,施工当期信息价为39,风险涨跌范围是±5%,则结算价应为:
方法一:(39/35-0.05)*30=31.9

方法二:39-35*1.05+30=32.25
以上两种方法哪种是对的,为什么

第两种方法是正确的,当价格超过基准价35的1.05倍,即比35*1.05=36.75时,才可以调整材料价格,现在信息价 39元,超过了风险范围,所以可以调整。并且调整部分仅为超过风险范围外的39-36.75=2.25元,即材料价格为30+2.25=32.25元。追问

方法一不是就有些问题了么,方法一和方法二都正确么?

追答

39/35=1.11,是表明现在的信息价是基准价的1.11倍,减掉风险涨跌范围0.05,减掉基准价1,得到的0.06是超出风险范围后应承担的部分。此时要注意,你是用35做为除数的,此时应乘以35元,才能得出应调整的金额35*0.06=2.25元,然后材料结算价格是30+2.25=32.25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