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安置房公证

安置房还没建.具体建筑地点也不知道.还在领取过渡费当中,今天去问了公证处.说安置协议和买卖安置房都不给以公证,拆迁时候和被拆迁人签订了一份安置房屋买卖协议,具体公证怎么办,听说有人就可公证.我为什么公证不了,现在面换存在临领取过渡费当中,需要被拆迁人带证件到银行领取新存折,但是过渡费一直由我领取,只有去叫被拆迁人帮我领取,在领取过渡费通知单上这样写着:(本人带上安置协议,省份证或公证书到银行领取)请问,公证处不给以公证那来的公证书???我问了下意思就是不是本人也可以领取,需要有公证书,在此问下大家或相关之情人,怎么办理公证?关系吗?还是其他形式或方式?贵阳观山湖区.

一、暂时没有公证书的,领取拆迁过渡费时带上安置协议和身份证。

二、安置协议书是可以,也必须得到公证机关公证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三、办理公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第七条 申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公证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管人、管理人应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

(三)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其他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含共同共有人的代理),委托行为不在本公证处辖区的,其委托书应经委托行为地的公证处公证;

(四)县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给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还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

(五)被拆迁物的产权和使用权证件、现状及登记表;

(六)补偿、安置协议草稿;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具有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资格;

(二)申请人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

(三)申请人提交了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四)该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扩展资料:

公证只是增加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而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只要双方当事达成合意后,合同内容又不违法,合同就成立了。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参考资料:中国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5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办理公证需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卖买双方的各自俩夫妻身份证及四人去公证处办理。


拆迁安置房要看拆迁单位的性质,是开发商拆迁还是政府拆迁,如果是开发商,可以按照您的步骤去办理产权过户,公证费是贷款费用x0.1%,如果是政府拆迁的安置房那么在五年之内是不允许交易的,而且产证只能等到五年后才能过户。

之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

扩展资料: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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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8

    目前国家没有出台安置房买卖的规定,因此,安置房买卖有一定的风险,且无法公证,所以,如确实需要购买,应找专业律师为您写房屋买卖合同,律师会为您考虑出售方的主体资格等问题,及以后可能发生风险应如何保障您的权益。

    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卖买双方的各自俩夫妻身份证及四人去公证处办理。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扩展资料

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及其复印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公告、建设章程及方案等;

    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及其复印件;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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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一、  1、好公证。以防反悔或加价。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卖买双方的各自俩夫妻身份证及四人去公证处办理。  2、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二、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这样可以么?追问

问了公证处他们说不给以公证?怎么说呢?希望大家不要复制?

第4个回答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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