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什么时候可以给家属

如题所述

犯罪嫌疑人在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可以申请领回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条规定: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

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民在办理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其身份。有关单位不得扣留或者要求作为抵押。

2、公民被征集服现役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交回居民身份证;退出现役后,发还居民身份证或者再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本条例时,徇私舞弊、侵害公民合法权利和利益的,应当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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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30
一、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可以拿回在公安机关扣押的身份证吗?
当然可以,而且公安机关应当主动返还扣押的身份证!
二、公安机关是否有权扣押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的扣押,是指公安机关在依法执行职务遇有法定情形时,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强制扣留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应当指出,居民身份证是可以依法扣押的。
三、扣押居民身份证有何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从本款规定可以看出,居民身份证扣押的基本涵义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1、扣押居民身份证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限制犯罪嫌疑人随意离开其居住地,除此之外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2、有权扣押居民身份证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3、扣押居民身份证的适用范围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即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对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嫌疑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4、扣押居民身份证不得违反程序法律规范,即对确属因执行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需要扣押居民身份证的,应当严格依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当场制作《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发给嫌疑人;
5、居民身份证的扣押具有国家强制性,当事人不得拒绝交出。
四、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仍扣押身份证是否合法?
当然不合法!公安机关扣押居民身份证的法定情形是什么?依照《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只有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才可以扣押其居民身份证,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法定情形。
五、人民警察违法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根据该条规定,人民警察有违法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组织或个人非法扣押居民身份证的,也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予以处罚。
建议:跟案件承办人员联系一下,你懂法了,就能说出依据来了,公安机关可能疏忽了。
第2个回答  2015-07-06
  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什么时候也不能给家属。
  我国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身份证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有原则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条规定: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也明确规定:公民领取居民身份证后,因犯罪被刑拘或被逮捕的,其居民身份证由执行拘留、逮捕的公安机关收缴归入本人案卷。
第3个回答  2014-11-24

【1】身份证是用来证明公民身份信息的,

         应该由身份证持有者本人使用。

【2】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被羁押

         嫌疑人的身份证应该由公安部门保管。

【3】在羁押时间内,或者判刑出狱之前,

         现在还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由司法部门保管。

         不能交给家属保管。

【4】等到嫌疑人自由了,本人可以拿回身份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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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4-11-24
随时可以,根据办案的需要。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在看守所,那么办案单位应该在第一时间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还给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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