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退休后住院有二次报销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公务员医保费不可以二次报销。

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分段计算,累加补助:

(一)3万元(含3万元)以下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对工作人员补助60%,对退休人员补助65%(二)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对工人员补助80%,对退休人员补助85%(三)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20万元)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对工作人员补助85%,对退休人员补助90%(四)20万元以上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对工作人员补助90%,对退休人员补助95%。

法律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每月按以下标准发给养老金,直至去世为止:(一)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按本人退休时的标准全额发给。(二)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根据不同工龄按以下比例计发:1.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88%的比例计发;2.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2%的比例计发;3.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75%的比例计发;4.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的比例计发;5.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40%的比例计发。

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因工(公)负伤致残、丧失工作能力退休的,每月按以下标准发给养老金,直至去世为止:(一)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按本人退休时标准全额发给。(二)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比例计发:1.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98%的比例计发,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规定数额的护理费;2.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93%的比例计发。国家公务员因工(公)负伤致残、丧失工作能力退休时,同时具备本办法第六条或第七条退休条件的,按最高的标准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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