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投诉回复不满意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2.公安局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省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3.也可以向公安局对应的政府机构投诉。4.如果您对派出所的处理不满意是不能起诉到法院的,因为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没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您必须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之后,如果对复议不服,则可以起诉公安局的。

法律依据:《信访条例》

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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