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通事故赔付认定书出来以后,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认定书判决的结果来做出相应的赔付,但是,由于其中牵扯的因素较多,结果也分很多种,以下这几种情况就是会出现的。
首先,当交警做出交通事故自己负主要责任或者全责时,那么自己所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认定证书做出相应赔偿甚至全额赔偿。
同时也看自己所买的险种包含了哪些,就比如自己只买了一份交强险,那么按照交强险规定,在没有出现人员死亡的情况下,最高的赔付是2000元,所以当只买了一份交强险的时候,出现交通事故并且赔额较大时,剩下的赔款是要车主自己承担的,而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
那么如果自己买的保险种类比较全,比如三责险不计免赔和人员意外险等等,那么保险公司会做出相应的赔偿,对于车主而言,能够起到最好的保障,很大程度上的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在赔付过程中,保险公司会和对方做出沟通,如果沟通得到合理的回应的话,就以双方达成的一致决定为赔偿标准。
如果双方达不成和解,达不成一致的统一意见的时候,对方就会做出相应的起诉,委托律师,向当地法院起诉,由法院接管,当法院接手之后会,会对原告和被告作出法庭传唤,当开庭之日,原告和被告以及保险公司派出的律师会出庭,对此事作出相应的开庭取证。那么在理赔过程当中,如果对方有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必须要提供住院证明以及体检所需费用的清单,包括误工费以及随身财物受到损失的,定损证件,当被害人证件所需提供完全时,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词来做出酌情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