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擅自与物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如何维权?

今天看到的珠海市昌平居委会与乐联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在合同里面,居委会可以买卖属于业主的房子,可以授权物业公司开发、经营属于业主的公共区域,可以同意物业外包小区物业,可以签合同约定合同前的费用,居委会要帮物业追债?如果给物业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给予十万元赔偿金,是居委会给这十万?还是业主给这十万?好笑的是,这份阉割了业主权利的合同,约定了业主的义务,一式三份,业主没有一份?按照法律规定,公共区域属于业主所有,居委会无权批准物业公司使用、经营公共区域,居委会签这样的合同,不是富丽阁业主真实意思的表示,居委会这么做,严重损害了富丽阁业主的利益,业主应当如何维权?

你们是小区的业主,居委会擅自与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那么你们可以向住建局的物业科进行投诉。

物业管理条例,是这样的内容。

物业管理条例全国统一正式实行。以北京为例,《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出台10年后,新物业管理法规《北京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明日开始正式实行,此《条例》包含了业主大会、公共设施、物业费、停车位、小区管理等多项与业主密切相关的内容,细则共104条。
《条例》针对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现状,引入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形式,符合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具有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确有困难无法成立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大会但无法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等相关情形,可由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业主、物业代表人组成物业管理委员会,推动成立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期满仍未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重新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的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除了推动成立业主大会的职能外,物业管理委员会还会承担起协商物业管理费、车位使用、公共设施管理等责任。
以物业服务费为例,《条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人进行协商,并适时调整。同时,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物业服务项目清单,明确服务标准和内容,行业协会发布物业服务项目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供协商物业服务费时参考。这意味着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拥有了相对自由的议价空间,服务品质将成为物业费高低的决定因素。
小区居民较为关注的停车难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如实公示、及时更新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标准和方式,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车库的出售和出租情况等信息。
此外,对于对于前期物业,《条例》明确了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建设单位销售房屋前,应当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具体期限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前期物业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否继续使用前期物业服务人,期限届满,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前期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服务。限未满或者未约定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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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22
居委会擅自益物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你应该按照物业管理法进行投诉。
第2个回答  2020-10-22
业主可以收集证据
像当地政府进行投诉
要求 居委会撤销与物业的这份合同
重新与广大小区业主商讨合同 保障全体业主利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0-22
向政府热线投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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