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6-26
城镇医疗保险中断缴费需要补交。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按时缴费。未连续缴费的,在90日以内及时补缴短缺时限应缴的医疗保险费用(含利息、滞纳金),视同连续缴费;超过90日的,视同中断,中断期间费用不得补缴,中断后继续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个人身份办理参保缴费时,实行自主申报,参保个人可按照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经济承受能力,自报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缴费有效,缴费基数不能随意变更,也不得以事后追补的方式增加缴费额度、年限。
第2个回答 2013-08-15
是否补交取决于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如果综合权衡医疗年限等问题,建议补交。
1、每月25日前,参保单位延迟缴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
2、可一次性缴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或一年的。按季度或按年度缴的,应从季度初或年初缴费。
3、暂无能力缴纳的,申请缓缴,缓缴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4、如果断缴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将中断,以前的缴费年限不能连续计算。
5、要从重新缴费的时间开始计算。同时从未按时缴费当月起,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6、如果及时进行补缴后,可以连续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期间发生住院费用不予支持。
7、但可划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9%补缴的)。您若须补缴,按政策是以今年的基数标准补缴前几年中断的社保和医保费用。
扩展资料: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补缴条件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社保断缴,是否必须补缴?
不一定。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所需材料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
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
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第3个回答 2017-03-11
中断后需要补缴才能够继续使用。
医保断交有如下规定:
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2、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3、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5、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第4个回答 2013-08-13
是否补交取决于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如果综合权衡医疗年限等问题,建议补交。
1、每月25日前,参保单位延迟缴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
2、可一次性缴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或一年的。按季度或按年度缴的,应从季度初或年初缴费。
3、暂无能力缴纳的,申请缓缴,缓缴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4、如果断缴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将中断,以前的缴费年限不能连续计算。
5、要从重新缴费的时间开始计算。同时从未按时缴费当月起,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6、如果及时进行补缴后,可以连续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期间发生住院费用不予支持。
7、但可划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9%补缴的)。您若须补缴,按政策是以今年的基数标准补缴前几年中断的社保和医保费用。
扩展资料:
社保医疗保险基本政策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也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在职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用人单位缴费水平按照当地工资总额的6%左右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