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公路施工单位,进场的时候缴了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然后施工中是劳务分包,工人和分包队伍签的合同,我们工地的工人受伤后,全部费用都是由我方承担,保险公司以工人没有和我们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工伤赔偿,请问是否合理。应该如何避免类似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