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一家外资研发机构,这个月买了台国产的设备,可以享受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如题所述

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企业可以享受。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1号)第二条规定,外资研发中心享受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优惠,根据其设立时间,应分别满足下列条件:
(1)2009年9月30日及其之前设立的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研发费用标准:(1)对外资研发中心,作为独立法人的,其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非独立法人的,其研发总投入不低于500万美元;(2)企业研发经费年支出额不低于1000万元。
②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90人。
③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2)2009年10月1日及其之后设立的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研发费用标准:作为独立法人的,其投资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非独立法人的,其研发总投入不低于800万美元。
②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150人。
③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外资研发中心须经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上述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具体审核认定办法详见文件附件1。在2015年12月31日(含)以前,已取得退税资格未满2年暂不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的、按规定已复审合格的外资研发中心,在2015年12月31日享受退税未满2年的,可继续享受至2年期满。
要注意的是,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因自身条件变化不再符合退税资格的认定条件或发生涉税违法行为的,不得享受退税政策。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则可以享受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