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怠于行使到期抵押物权而被其他案件进行查封的,是否还享有该抵押物权的

如题所述

  关键要看银行的债权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担保物权消灭原因,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抵押权的行使期间,即“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所以,如果银行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未行使抵押,虽说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及贷款凭证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但因银行怠于行驶抵押权,而使抵押权消灭。
相关法条: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主债权消灭
担保物权实现
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零二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