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车辆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本人一台货车,因驾驶员有前科,法院怀疑车辆为他所有,所以将其查封。那么这种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他可以查封多久?请专家给个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2004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4〕15号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如果不续封 一年自动解封

不好意思
专门问了执行厅的法官
车俩比较特殊,不属于动产,属于特殊的动产。现在就北京而言,可以无期限查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09
1.
车辆属于动产,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2.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3.
《民事诉讼法》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4.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第2个回答  2006-08-29
没有时间限制,要由法院解封才行.
第3个回答  2012-03-17
你可以提交证据,证明车辆的所有权,要求法院解除查封,法院仅凭怀疑就查封案外人的财产,这是滥用职权,对此造成的损失,可以请求赔偿。
第4个回答  2006-09-07
事情没弄清之前,法院肯定续封续封再续封,期限到了也没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