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错人

我是一名高三学生,昨天晚上放学回家的路上碰见2同学,之后说了会话正准备回家时,还没走2步,突然后面冒出2警察,把我们抓进了车里,然后送进了巡警大队,在那里询问了我半个多小时的话,还凶我.原因是在我们说话地点的附近正好有1个人被敲诈怀疑是我们. 但我是无辜的,我找了我班上同学做证,那时我在学校. 我真的很气愤,他们这样乱抓人,虽然证明后没了事,但心里就是不舒服,请问各位法律高手我能不能告他们,侵犯了我什么权利??跪求答案..
他们在公共场和强行把我们押上车,虽然是执法,但站在我的角度看,会使我的形象受到影响,对于那些不知道的人会用另类的眼光看我们,使我的名誉受到损害,这叫我以后怎么去学校!!这是我找到的和我差不多的http://bxnw.bxnw.gov.cn/bxnw/ZCfagui/dongtai/shownews.asp?id=2163我要他们对我公开道歉,澄清事实,可以?我打算咨询一下媒体~

不能告
他们有权力的
你想,作为侦查机关,不可能什么案子都一下子抓对人,所以盘问错了对象也是正常的事情
所以我们的国家赔偿,也只赔那些被错抓进去坐牢的人,或者被弄伤弄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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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8-30
如果警方有违法的地方,是可以起诉他们的。不违法的话,正常排岔盘问是可以的,公民有配合的义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08-30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第3个回答  2006-08-30
可以对警方提起诉讼~
但是最多是给你道歉
第4个回答  2006-08-30
警察有权利询问你半小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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