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女方要求房子加名过分吗

如题所述

您的问题涉及房产分割纠纷。
      结婚女方可以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这个是男女双方选择的结果并不存在过不过分这个说法。
      若男方不同意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女方不愿意结婚的,男方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这个都是你情我愿的结果,法律并不会对这些私人的事作出详细规定。
      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进行分析:
      ---------房产分割纠纷---------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法院如何判: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房产分割纠纷涉及“商品房”,“房产加名”,“婚后购买”,“分期付款”方面。
      ◆对于您的房产分割纠纷的权益,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法院可能需要您提供如下证据(具体需要联系律师确定):
      1、商品房有加名情形的证据
      ◆法院在判断您与配偶房产分割纠纷的因素会很多,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所以您提供的更多信息对法院的判断更有利,比如:
      _举例来说:
      1、婚前加名,通常是指将本人或配偶在自己房产证上加另一方或者第三人名字的行为,此时房屋就属于房产证上的人共同共有。
      2、婚后加名,通常是指将本人或配偶在自己房产证上加另一方或者第三人名字的行为,此时房屋就属于房产证上的人共同共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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