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有哪些内容?

如题所述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

)

综合管理

小区规划

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

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

,

组织实施

(3)

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

;

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4)

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

(5)

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6)

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

;

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7)

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8)

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有相片胸卡,持证上岗

(9)

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

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

80%

(10)

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

包括组织机构、

人员和具体措施

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行。

(

)

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按《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附件

-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

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

;

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暖气等设备确保居住

小区内楼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行和小修养护,包括:

(1)

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

服务标准》

(2)

保证护栏、围墙、小品、桌、椅、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

道路、甬路、步道、活动场地达到基本平整,边沟涵洞通畅

(3)

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淘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4)

负责小区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

(5)

定期清洗外墙。

(

)

绿化

小区规划

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

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二级养护标准》养护。

(

)

保洁

小区规划

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

包括:

(1)

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2)

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

(

专用

)

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3)

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4)

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进行一周

一次清扫

(5)

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6)

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7)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

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传,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

)

公共秩序维护

小区规划

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包括:

(1)

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昼夜有专人值守,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

范措施

(2)

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临时停放位置进

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

(3)

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箅子、小品、花、

草、树木、果实等

(4)

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

道路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

巡逻不少于

2

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5)

有发生治安案件、

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的处置预案

;

发生时,

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

时报警和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

)

停车管理

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在停车场

(

存车处

)

、位的管理

(1)

有健全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2)

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3)

保证停车有序,

24

小时设专人看管

;

有发生紧急情况预案

(4)

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

)

消防管理

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消防管理

(1)

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及火灾消防预案

(2)

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

(3)

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4)

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协助消防人员疏散、救助人员等。

(

)

高压供水养护、运行、维修

(1)

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

;

有停水处置预案

(2)

水箱盖上锁并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

(3)

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

[1998]

799

号文件规定。

(4)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水系统的消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高压水泵

机房,接近高位水箱。

(

)

电梯养护、运行、维护

(1)

主梯

6

00-24

00

不间断运行,

0

00-6

00

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并在候梯

厅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中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

(2)

凡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

6

-8

点、

17

-19

点与主梯同时运行

(3)

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用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

30

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

23

点至次日

5

点以内完工

;

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

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

[1998]

799

号文件规定。

(4)

一旦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救助。

(

)

装修管理

服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

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

查验业主装修方案,

与业主、

施工单位签定装修管理协议,

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3)

装修期间,

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

严格治安、

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

;

对进出小

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4)

业主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要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报行政

管理部门

(5)

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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