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负责任,但是保险公司可能会以用户变更未通知为由拒赔或者加收保费,所以保险起见,还是去办理一个保险更名手续,不叫过户,手续很简单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必须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过错、损害结果、行为,行为和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3、买卖汽车未经过户登记但已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买受人对汽车已经占有,并具有事实上的支配地位,同时汽车各项利益也为买受人所有,因此买受人作为实际车主,已将汽车实际占有和使用,而对于原车主来说,其虽然是登记车主,但因交付汽车已丧失了对汽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营利益,汽车实际上已脱离了他的控制范围,因此在买受人管理使用汽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没有过错,而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4、卖车不过户存在诸多法律风险,为了明确法律权责,建议车主过户。具体过户流程如下:
5、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
6、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过户:
(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更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7、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5)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二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6)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期未满的。
(7)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8)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9)符合过户条件的车辆送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认定。
(10)检验合格后,本县(市)过户或变更的直接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交费。跨县过户的先到登记审核岗编新车号,档案管理岗审核后签发牌通知书,牌证管理岗收旧牌,发新牌、照像后等候取证(进口车发待办凭证)。
汽车没过户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那么作为车主是要负连带责任的,而且没有过户的车买不了保险,如果发生了意外那么赔偿可能要自己全额支付的,这时候的损失就是相当的大了。所以在购车时最好还是先行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