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强调职工缴存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交得多就贷得多。贷款仅支持普通住房,对别墅、豪华公寓不支持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适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住房的住房贷款。以前对于二套贷款,并未明确,而是在实际中执行着,这次《办法》首度进行了明确。对于二套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按照首付30%、贷款利率上浮10%。
扩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范围,政策执行时间:2022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申请对象: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其父母可以申请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款;职工配偶为房产共有人(房屋共同产权人)的,配偶父母也可以申请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款。
注:共同还款人最多为2人。
办理流程:借款人和共同还款申请人可向贷款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增加共同还款人业务。提供资料:借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借款人及共同还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增加共同还款人业务后,共同还款人可向我中心各管理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提供资料:首次提取提供《石家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增加共同还款人业务凭证》、共同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储蓄卡);再次提取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提取额度:还贷期间,职工可每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需间隔12个月,借款人本人及配偶、共同还款人的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期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持续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明确了公积金贷款支持以贷养贷,商业银行贷款可以转到公积金贷款业务。同时,对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的“已连续足额缴存规定时间的住房公积金”条款,具体时间将在石市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中进行明确。之所以未在《办法》中明确具体时间,是考虑到执行时间会根据形势随时调整,以前石市是按照连续缴存2年以上执行,后来改为连续缴存1年以上,去年按照住建部规定调整为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即可享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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