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农机股东简介

如题所述

吉峰农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王新明先生及其夫人王红艳。王新明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18.65%的股份,显示出他在公司决策中的重要地位。王红艳持有12.26%的股权,而四川神宇则持有14.76%的股份,其控股股东王新明在四川神宇中拥有51%的表决权,这进一步巩固了他们夫妇对公司45.67%股权的实际控制权。


王新明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和发起人,自1998年以来一直致力于农机推广事业,对公司的成长和发展有着深远影响。他的领导力和专业背景使他在业界享有盛誉,2006年他被农机流通协会授予“百强企业家”和“农机工作杰出贡献者”的荣誉,这彰显了他在行业内的杰出贡献。


总的来说,王新明夫妇的联合持股和他们在公司中的核心角色,共同确保了吉峰农机的稳定管理和持续发展。他们的影响力不仅体现在股权结构上,更体现在对公司业务战略的引领和执行上。
扩展资料

吉峰农机创始于1994年,经过15年发展,已形成传统农业装备、载货汽车、通用机电、农用中小型工程机械等四大骨干业务体系。总资产3亿,员工1000余人,下属控股直营店80余家,加盟店600余家,连锁网络覆盖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江苏、广东、广西等地。公司现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理事单位、国家一级农机营销企业、中国特许经营连锁百强企业、全国促创业带就业特许加盟50家示范单位。目前,在国家“支农、惠农”的大好政策环境下,公司继续以“推动行业进步、发展现代农业”为己任,立志成为中国最优秀的农机连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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