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关于行政诉讼一审判决方式的说法,哪些正确:

A.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B.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理由不成立的,应当判决维持原行政行为
C.人民法院认为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应当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应当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D.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答案】:A、D
①AB选项,《行政诉讼法》第69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故A项正确,当选;B项错误,不当选。
②C选项,《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据此可知,人民法院认为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应当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但并不是“应当”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而是“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故C项错误,不当选。
③D选项,《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故D项正确,当选。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D。
需要注意的是:(1)修正案已经取消了维持判决,而代之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2)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行政行为,对于是否应当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拥有自由裁量权;(3)确认违法判决只是针对不适宜判决撤销的违法行政行为而言的,对于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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