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材料根据加拿大移民局网站上提供的信息整理而成,如有翻译不准确或者理解问题请去:
http://www.cic.gc.ca/english/index.asp自行核实。
自从2008-11-28 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227新政后申请程序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对于适合紧缺职业类别的移民申请者,申请材料(表格,申请费,主申护照复印件,地址标签)首先递交给NS省悉尼市(Sydney, NS)的申请调度中心(Centralized Intake Unit)简称 CIU ,评估通过后 CIU 将发 reference number,并说明您如何将全套申请递交您指定的加拿大使馆签证处(北京、香港),和 06.09 的简化程序(SAP)相似,使馆会给申请者 4 个月的补料准备时间。
227 新政与以前的申请程序最大改变,简单来说申请者要先办理护照,考雅思,确认达到及格分后再递交申请。对于紧缺职业类别申请者几周就能收到结果,因此递交申请后后马上就该着手准备认证和成绩单密封件等后期需要补充的材料,公证可以等拿到 CIU 的 reference Number 后再做。
具体说来,对于紧缺职业类别的申请者(Category 1)主要分为两大阶段:CIU 预审评估阶段,使馆审批阶段。
第一步:提交申请
1. 当申请人提交了初步的申请后,移民官会检查申请表格是否正确,申请费用是否正确,但申请人仅仅需要提交的材料是:
* 申请表格
* 如果有代理律师,提供代理人协议表格
* 申请费
* 最好附上申请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可选)
你必须将完整申请递交至: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Federal Skilled Worker Centralized Intake Unit
PO Box 7500
Sydney, NSB1P 0A9
Canada
2. 如果申请表格有错误,或者申请费用不正确,或者不应该在这个使馆申请案件,那么你的申请会被退还,也就是常说的退料。如果在申请中提交其他的文件,你的申请也会被退还。
3. 如果你提交了正确的申请表格和正确的申请费用,你会在一段时间内收到一个使馆签发的信件,也就是档案号,File Number,简称FN,证明我们已经接受了你的申请,并且在信件里面我们会提供给您申请的档案号码,下一步的处理时间和第二步申请的情况。现在看来北京使馆15天之内就可以收到档案号,香港使馆需要将近半年的时间才能收到档案号。
4. 在初步申请的期间,请不要联系使馆,即便你的婚姻状况发生了变化,有了孩子,更改工作,或者获得了新的学位和学历,这些信息会在第二步得到更新,但如果发生了下面的变化,你可以联系移民官。
* 更换移民代理;
* 邮寄地址更改;
* 你打算取消你的申请,并且要求退还申请费;
* 你获得了省提名计划;
* 你获得了加拿大的雇佣申请。
除此之外,不要提供任何材料和更新。
第二步:补充移民支持材料
1. 当移民官处理你的案件的时候,他们会与你联系,让你提供所需要的文件:
* 更新的申请表格;
* 更多的申请费用,如果你结婚或者有了孩子;
* 所有的其他的支持文件。
* 移民官会提供给您一个完整的文件清单列表,包括照片,教育背景和职业证书,语言能力证明和未受到刑事处分证明等。
2. 当移民官收到所有的文件的时候,移民官会对你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来评估你的申请。然后你会接到评估的结果或者其他的要求,比如面试,体检或者需要护照等。
如果移民官认为申请者符合移民条件,将进一步根据移民最低要求,评分项,定居资金,如果以上符合条件,使馆有可能进行背景调查及安排面试(如必要),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还会要求体检,体检和背景调查的顺序不确定,如果没有问题将发移民签证,否则将是拒签信。
注:对于雅思要求不高或者英语水平高,拿到及格分不成问题的申请者,建议先递交申请,以免政策变化,只要在递交申请后半年内能够考出合格成绩就可以,当然成绩考出来的越早,整个周期越短。
对于雅思要求高,或者对雅思考试信心不足的申请人,建议提前考一次雅思,确定分数到达及格或者再考一次不成问题后再递交。
附:加拿大北京使馆技术移民补充材料清单(LIST OF DOCUMENTS TO PROVIDE)
2. 身份及公民文件
2.1
- 出生证明;
- 结婚证明
- 前配偶死亡证明,如适用;
- 离婚证明及主副申请的调解书(注明受供养子女的监护权归属);
- 收养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家庭户籍登记(户口);
- 任何随你前往加拿大的受赡养子女,需由其非随行前往加拿大的父(母)亲一方出具书面的无异议证明,同意你将此子女从其居住国带走,此证明需公证;
- 16 周岁以上子女的未婚证明;
2.2 受赡养子女的状况及受教育文件(适用于递交申请时已年满22周岁或以上的受赡养子女)
- 年满22周岁后持续性全日制学习的证明;
- 年满22周岁以来持续性接受其父(母)亲经济支持的证明.
2.3 如果要随同移民的未成年子女的一方父母无法一同随行,则需要提供不随行一方父母需要签署一份使馆提供的同意声明(No Objection Separation Declaration),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2.4 护照及身份证的复印件(主申请及随行的家庭成员),不要寄护照原件。
2.5 无犯罪证明(18 周岁以上家庭成员,居住期超过 6 个月的居住地都需要提供)
2.6 每人四张照片,在照片后注明名字并放在信封中
3. 定居资金
- 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4. 教育
(a) 所获得的所有学位/文凭及相应的成绩单;
(b) 在中国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需递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c) 职业资格证书(如工程师、计算机程序员、会计、翻译/口译、建筑师、医生等);
5. 英语或法语能力
主申请雅思和/或TEF考试成绩原件(建议)
6. 工作经历(过去十年)
a) 雇佣信(推荐信)必须包含所有以下信息:
. 在该公司的确切工作时长;
. 工作期间所有你所处职位及分别的时长;
. 在每个职位期间你的主要职责;
. 你的年工资及津贴总数;
. 收入(薪金,福利,提成及红利,如果有提成及红利解释计算办法);
. 签署此信人员的名片.
b) 劳动合同公证;
c) 雇主或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主申请的个税证明及社会保险证明;
7. AGE (年龄证明,出生证明和户口上都有体现)
Please refer to point 2.1 (a) above for documents related to age. For more information on the Age selection factor click here
8. 加拿大工作安排
8.1 如果当前正在加拿大持有工作许可合法工作,提供工作许可的复印件.
8.2 如果持有 HRSDC 确认的长期工作 Offer,提供 HRSDC 确认信的复印件;
9. 适应能力
9.1 配偶教育水平
(a) 所获得的所有学位/文凭及相应的成绩单;
(b) 在中国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需递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9.2 主副申请加拿大工作证明
(a) CIC 的工作许可纸(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b) 加拿大雇主的推荐信原件
9.3 主副申请加拿大学习证明
(a) CIC 的学生纸(Student authorization)
(b) 两年以上 post-secondard(高中后高等教育)的学位/文凭和成绩单
9.4 加拿大工作安排,见 8 的介绍
9.5 主副申请的加拿大亲属
(a) 加拿大亲属的出生公证,
(b) 加拿大亲属的公民卡或枫叶卡,
(c) 加拿大亲属最近的评税表(Notice of Assessment)或 T4 slip,最近的加拿大公用事业帐单(utilities bills)和加拿大居住租赁合同(home rental contr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