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设施八大类

如题所述

1.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八大类,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和市政公用设施。
2. 这些设施的配置应与社区人口规模相匹配,人口数量越多,所需设施越全面。
3. 若小区内缺乏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购房者应考察周边是否具备这些设施。
4. 根据北京市的规定,一个完整的居住区应配备40项设施,涵盖八大类,具体包括:
1) 教育: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
2) 医疗卫生:卫生站、居民区门诊、医院;
3) 文化体育: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门球场、体育场;
4) 商业服务:综合食品店、综合百货商店等;
5) 金融邮电:储蓄所、银行支行、邮局;
6) 社区服务:社区服务中心、养老院等;
7) 行政设施: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
8) 市政公用:公共厕所、公交终点站等。
5. 小区公共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这是商品房价格成本的一部分。
6. 公共配套设施是住房整体的一部分,与房子所有权一同转移。
7. 根据国家规定,公共设施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共同合理使用设施,并承担相应义务。
8. 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由业主委员会代表管理,不得私自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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