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对公婆有赡养义务吗

如题所述

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1、在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赡养义务只由子女承担,并没有明文规定离婚儿媳对于公婆的赡养义务。
2、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即女方在男方家庭关系中处于家庭成员的位置,并不是公婆的女儿,儿媳与公婆既无血缘上的关系也无抚养上的关系,因此儿媳对于公婆也不必然承担赡养义务,离婚儿媳更不承担赡养义务。

法定继承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赡养的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二,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第三,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四,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第五,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