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区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了吗

如题所述

深圳福田区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根据福田人民政府网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兵役政策的通知》(深民[2018]29号)第一条规定,即“(一)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区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金标准按照深圳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45%计发(“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以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为准);到西藏、新疆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义务兵标准的2倍计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入伍批准地的区级财政负担,区级民政部门于每年8月1日前发放”,我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入伍时户籍所在街道的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上述标准发放。经了解,春季入伍的义务兵与秋季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在次年8月1日前同时发放。中国华南地区,广东省南部沿海,珠江口东岸深圳市,简称“深”,别称鹏城,广东省辖地级市,国家计划单列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经济特区、全国性经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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