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在维也纳。
国际原子能机构是一个同联合国建立关系,并由世界各国政府在原子能领域进行科学技术合作的机构。总部设在奥地利的维也纳。理事会是决策机构,由35个成员国组成。秘书处为执行机构,由总干事领导。
国际原子能机构成立于1957年,总部设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它始建时有一个简单的信条——“让原子能为和平服务”。这意味着核技术应该安全地用于能源生产、健康、农业和水资源保护等为人类服务的和平目的。国际原子能机构在保障监督与和平利用核能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运作机制
际原子能机构的组织机构包括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它的法定原子能机构的决策机关是大会和理事会。这两个机关共同决定原子能机构的方案和预算并任命原子能机构的总干事。
由全体成员国组成。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9月,为期一周。大会下设全体委员会和总务委员会,后者兼有证书委员会的职能。由原子能机构的全部127个成员国的代表组成,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由35名成员组成,每年举行4次会议;其中13名由理事会指定,22名由大会选出。理事会由43个国家的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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