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因为血糖高住院过,后来分别在16年跟19年买了重疾险,今年心脏病住院可以理?

如题所述

1、16年买重疾的时候,有没告知13年因为血糖高住院过?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都会有一份健康问询。通过了健康问询,符合投保条件,才能正常投保。如果没有,理赔会有纠纷;
2、心脏病住院。重疾险理赔的3种情况:确诊即赔;达到某种状态;实施了某种手术。要看是患了哪种重大疾病。跟心脏有关的重疾,一般是急性心肌梗塞或冠状动脉搭桥术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22
13年因为血糖高住院过,后来分别在16年跟19年买了重疾险,今年心脏病住院可以理?因为您患过心脏病,在投保时需要注意,提供病历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为您进行核保。选择保险种类时,由于心脏病患者投保健康类保险可能会被拒保,您可以考虑选择意外险与商业养老保险,预防意外风险,规划养老理财。买健康险为的就是在自己生病的时候能有份依靠,但是听说“这不赔、那不赔”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保险公司凭借“天文”合同条款,能够说不赔就不赔吗?今天,我们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来好好看看。



01

案例详情

张女士以前购买了一份重疾险,保10万元,年交3360元。结果后来张女士身体不适,去医院医治,结果被诊断为患有甲状腺癌,张女士携带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结果保险公司以带病投保为由,拒绝赔付。

张女士说,买保险的时候已经和业务员说过住过院、也明确表示过自己血糖高,当时说过没问题,由于担心,一年后还再次问过代理人,仍然回复说没事。现在以“未如实健康告知”拒赔,张女士表示难以接受!



02

案例分析

张女士的业务员表示,办理保险的时候,张女士没有告知有住院病史。时隔两年,当时的情况怎样已不得知,但是,根据张女士提供的聊天截图可以得知,张女士的业务员并不专业,当说起疾病历史的时候,起码应该问一下当时的检查报告,根据数据分析实际情况,是否需要补充告知等情况,而聊天中只用“没事”做回复。

根据这样的情况,张女士能否获得理赔呢?根据往期理赔案例,进行一下分析:

(1) 根据聊天记录,可以确定保险业务员知道张女士血糖高,那么业务员知道则代表保险公司知道,那么保险公司是在已知张女士疾病历史的情况下做出的约定,所以合同应当成立;

(2) 根据保险合同的“两年不可抗辩”原则,保险合同满两年,投保人并非恶意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且根据合同保障内容需做出赔付;



(3) 事实已无法完全还原,根据保险法的“不利解释原则”,对于合同有纠纷的时候,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有争议的,应当做出对被保人有利的解释

根据以上内容,张女士胜诉的概率还是有的。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会遇到不合格代理人,让投保人故意隐瞒告知,带来理赔纠纷,既坑了保险公司,又难为了被保人花钱还不能理赔的劳力伤神。

值得庆幸的一点是,相关部门已经宣布从今年10月份开始实行“双录”制,也就是说以后需要录制音频、视频等文件,防止出现业务员在销售中的误导现象。所以,以后的保险将更加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