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反垄断的法理依据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反垄断的法律基础是自由、效率和公共利益的平衡。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是维护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社会整体福利、保护公共利益的功能。提高效率和消费者福利是保持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手段。
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它是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在公司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时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 19世纪末,世界经济发展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反垄断已经成为各国监管的对象。所有国家都通过严格的立法来规范反垄断。自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也积极承担了反垄断的责任。
拓展资料:
一、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发起反垄断调查。如果属实,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可能会被处以数亿至数十亿元的罚款。 2021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点措施,将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适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范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市场封锁,促进公平竞争。妥善处理互联网领域垄断纠纷,完善平台经济反垄断裁判规则,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中国政府在国内外对反垄断也有不同的态度。对内提倡竞争的概念,很少对其利弊进行实证分析;对外,我们根据国家利益调整平衡竞争和垄断的规模。 对垄断的判断有两个视角:全球和局部。比如,中国的电信运营商在中国处于绝对垄断地位,但在国际市场占比不足5%;美国占全球份额的20%以上,但在一个地方市场上并没有实现绝对控制。从整体来看,中国电信还远未实现垄断,其规模需要持续增长才能与国际巨头竞争;从本土来看,中国电信明显处于垄断地位,需要分离。发达国家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强调局部,忽视全局;中国政府从国家利益出发,兼并大型国有企业组建航母,这是全局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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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2
中国反垄断法注意研究国际反垄断法的有益经验,在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上,和大多数国家的反垄断法基本一致,确立了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控制经营者集中三大制度。同时,中国反垄断法又立足于中国国情
第2个回答  2021-12-28
2021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点工作举措,将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工作,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适时制定有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制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市场封锁,促进公平竞争。妥善处理互联网领域垄断纠纷,完善平台经济反垄断裁判规则,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
拓展资料:
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
在19世纪末期世界经济的发展进入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反垄断就成为了各国规制的对象,各国均采取严厉的立法来进行反垄断的法律规制。中国自加入WTO以后也积极担负反垄断的责任,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就宽带接入的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如果事实成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可能被处以数亿至数十亿元的巨额罚款。
其实,绝大多数反垄断法都不禁止垄断地位,即由于技术先进、管理效率高以及产品质量好等原因产生的规模扩大。由于自然垄断、法律规定所产生的垄断,都是受法律保护或者鼓励的垄断。法律不能也不应该惩罚竞争中的优胜者。
目前各国反垄断立法对滥用垄断地位行为的规定有两种基本类型:一是对于垄断地位本身不作任何干预,仅仅禁止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而且,即使发生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也只是禁止和制裁其行为本身,而不分拆垄断企业,甚至在不正当获取垄断地位的情况下也是如此。时下欧盟以及大多数国家的反垄断法都采取这种立法态度。二是不禁止垄断地位本身,而禁止以不正当方式获取垄断地位以及以不正当方式维持垄断地位的情形,可以采取分解垄断企业的制裁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其滥用垄断地位的基础。美国几乎是惟一采取这种立法态度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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