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仓库甲类和丙类联建的问题

化工厂仓库甲类和丙类联建的问题
我公司是张家港保税区的一化工企业,现准备建新建一个仓库,空地等各个方面都够的,现在有一个问题很困扰我们,就是仓库联建的问题。
老板想先把丙类仓库(主要放包材等)和甲类仓库(主要放化学品)联建。而且是想先建一个丙类仓库,然后留下地基,过个一年左右,再在这个丙类仓库旁边建甲类仓库(就是丙类和甲类共用防火墙)。我们查了很多资料,都不知道这样是否可行,老板是日本人,说日本,马来西亚,包括中国大连都可以这样的,但是不知道我们这里行不行,因为我看过《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上面明确表示甲类仓库离开一般仓库的距离是10来米,那这个是否意味着我先建了丙类仓库,如果再想建甲类的话,一定要离开很远才能建呢,还是可以联建的?
请教大家了。
先建设的丙类仓库大小为20*19,准备联建的甲类仓库是19*19.
我把思路理一下,就是下面几个问题:
1、甲类仓库是否可以和丙类仓库联建,这个规定参照那部法规的,麻烦给出法规名称和出自哪里。
2、如果甲类和丙类联建可行的话,那我们先建一个丙类,接下来再想造甲类的,必须要满足什么条件,比如留好地基啊,在规定时间内建等,有否规定。
3、现在新建仓库的,主要依据是那些法律法规呢?如果可以,麻烦您提供以下。名称就可以了。
4、其他注意事项,麻烦告知一下。

谢谢大家了,回答得好,继续百分相赠,谢谢。

只要不是3,4两项可以连建,附3,4两项: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连建后甲类部分必须小于250一个防火分区,也就是19*19M必须分成两个隔间,且整个建筑防火设置(消防、灭火器。自动灭火等)随高的走,即整个建筑定性为甲类。
因为你整个建筑总面积小于750平米的要求。
如果一旦面积超了就按照3.3.3条执行
3.3.3 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3.3.1 条的规定增加1.0 倍。当丁、戊类的地上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
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座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3.3.2 条的规定增加1.0 倍。
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不同意lhhyxl 的说法,甲类仓库除划分防火分区外,就你这个建筑而言,丙类的部分必须随甲类划分火灾危险性,不存在甲类与其它工程用防火墙分隔间距不限的问题,同时存放甲类物品的面积已经是19*19=361平米了,结合水专业看是否有自动灭火,如果没有必须将甲类部分分隔成小于250平米的防火隔间,如果属于3和4两项中的一项,则总面积不能超过带自动灭火时360(每隔间小于120平米),无自动灭火时180(隔间小于60平米)平米。丙类物品的隔间大小到是可以按丙类设置。

也就是甲类仓库建筑无论与何建筑相连除规范中允许的面积比例外,都按高一级划分火灾危险性,间距无设防火墙可以联体(或间距不限)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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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22
一、我先从你的第4问说起吧。我认为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途径有如下几个渠道:
1、首先是直接向当地公安消防局咨询:由于消防专业的特殊性,不同的城市均有各自不同的地方性规定,虽然大家都是基于国家规范的基础之上,但还是略有差异。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毕竟将来验收部门是当地消防公安消防局,你必须遵照它们的规定才行。
2、其次你可以向具备消防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咨询:设计单位会针对你的问题做出有针对性的专业回答。
3、最后你还可以向具备消防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咨询:当你向他们进行咨询时,他们是非常乐于向你提供这方面技术支付的,因为他很想接你的工程呀!
二、下面我们抛开地方性的规定,单纯从国家规范的角度来考虑,你所谓的联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原因如下: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3.5.2条规定:“两座仓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总占地面积小于等于本规范第3.3.2条1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规定时,其防火间距不限。”根据3.3.2条规定1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最大可达750平方米。而你的仓库的最大面积不足400平方米,因此,只要你把相邻的那面隔墙做成防火墙,那么实行联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如果你手头有规范,你可以仔细看一个本条的规定:“3.5.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5.2 的规定。”在这个表中还规定了与甲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紧接着的下面注解,便是上面我所提到的那句话。我们可以发现规范对防火间距的要求,“甲类与甲类之间”和“甲类与其它类”的要求是有区别的。
2、其实从另一角度来考虑也是没有问题的:那就是其实你等于是同一座仓库进行两期建造而已。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只是内部所存储的物品的危险等级不同而已。
从上面两个方面你都说得通,实际上你拟联建的仓库的规模相对而言是比较小的,总计不足800平方米,这个规模是不用考虑防火分区面积的,而且对耐火极限的要求也非常低。
第2个回答  2009-09-30
你们费这个劲干什么!直接找一家具备设计资质的咨询公司或者安评机构
花上很少的钱
他们就可以给你们提供详细的资料和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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