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每个公司必须申报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需要。如果未成立工会组织,在申报时,需要在工会经费报表的征收品目中选择“工会筹备金”。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9号)

注:工会经费和工会经费(筹备金)都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向工会拨缴的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的专项资金,只不过成立工会的单位缴纳的叫工会经费,未成立工会的单位缴纳的叫工会经费(筹备金)。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执行略有差异,比如广东地区:开业或设立6个月后仍未建立工会组织,也未办理工会建会筹备手续的企业,不属于工会经费(工会建会筹备金)的征收范围。因此,企业在申报缴纳时可以先行咨询清楚当地的执行情况。此外,为了响应减税降费的政策,很多地区也发布了对小微企业(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暂缓收缴工会经费的公告,比如江苏地区发布《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小微企业暂缓收缴工会经费的通知》(苏工办[2019]73号),其他地区的企业可以关注一下当地的优惠政策,有优惠及时享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