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一下“密室杀人”案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28
文 道道老

昨天看了一篇文章《密室暗影》。这篇文章我仔细地看了一遍。作者原意是要写丫鬟小翠因为受虐太过,心中仇恨,造局将主子杀死。当然了,又意图宣扬妇女受不公平之类。

但我看后非常生气。没别的原因,就是作者根本自己没有理清作案经过。甚至连作案现场的建筑结构也没有仔细想清楚。

首先题目叫《密致暗影》看着好像跟密室有关,像密室杀人啊之类。案子出现也确实像密室,人在室外听到室内有动静,进不去,弄来几个家丁一通撞门,将门撞开。这说明这就是个密室杀人。试想,若不是密室,还有别的通道,还找来几个人硬撞门,这不是心理有问题是什么呢?

结果后来推理,发现不是密室,给王县令推理案犯小翠出来进去的做局。这又说明这完全不是密室。

既然如此那开头为什么还让人撞门?这些人肯定是脑子有问题了?所以整个案件从开头就不成立,还推理个什么啊?就不用多提里面又有四姨娘通奸、王县令做梦之类情节了,完全没用上,纯粹是一堆情节的堆积。竟然文章还那么长一万七千多字,损害我宝贵时间。

看了这篇文章,我觉得有必要给科普一下什么叫“密室杀人”的概念。

密室杀人,是“不可能犯罪”的一种,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种。是在表象和逻辑上都不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指凶手通过一系列手段,使被害人被杀的证据全部指向被害人所处封闭的空间内。没有第二者,而又非被害人自杀的杀人方法。

所以所谓密室杀人,就是外面的人进不去,里面的人又不是自杀形成。常见的是有钥匙却丢在一现场,别人拿不到。

在小说作品中的应用

第一篇侦探小说《莫格街凶杀案》就是一篇密室题材的作品,侦探小说的丰碑《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也有《斑点带子案》这样的密室杀人作品。一看《斑点带子案》大家应该比较熟悉了。整个案件过程中,受害者所在的屋子,外人根本进不去,受害者又不是自杀,所以表面看来成为密室了。神探神福尔摩斯给破了这个案子,是毒蛇从洞里面爬进去办到的。

密室犯罪题材的第一次辉煌来自冉威尔于1892年创作的不朽名作《弓区之谜》。此后,勒鲁在1907年写出了《黄屋奇案》;福翠尔创作出了“凡·杜森教授”系列,如《13号牢房》等;切斯特顿也在他的“布朗神父”系列中大量的使用密室题材。这些作品都是“不可能犯罪”中的经典之作。

进入黄金时代之后,作家们对密室等不可能犯罪题材依然相当狂热。范·达因写出了《金丝雀杀人事件》(1927年);埃勒里·奎因作有《中国橘子之谜》(1934年);就连不以密室见长的“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也写出了《古墓之谜》这样的优秀作品。但是,没有作家比约翰·狄克森·卡尔更专注于此,他写作的“班考林”系列、“菲尔博士”系列和“梅尔维尔爵士”系列均是密室犯罪小说。其中,卡尔的《三口棺材》中的“密室讲义”堪称是密室犯罪创作的巅峰。

关于密室杀人的种类,继卡尔后,美国的克莱顿 ·劳森著的《死亡飞出大礼帽》中,马里尼又进行了补充。此外,善于写不可能犯罪的还有美国作家:爱德华·霍克。

影视剧简单介绍

影视剧方面就多了,只说一个名字《上锁的房间》日剧,共11集,每一集都好看。还有一个相同名字的大陆拍的,26集,这个还没看过,应该也不错。别的就更多了,不赘述。

密室制造方法有门房钥匙型、心理作用型和科学型。

门房钥匙型就是在钥匙上做文章。有很多不一一介绍。

心理作用型就多了,举一个例子吧。有一种叫“偷梁换柱”。罪犯跟着先闯入现场,趁着现场混乱,把钥匙丢到现场,没让别人看到。方法也是多得很,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第三种,根据现场情况用科学方法制造成。这种一般智商比较高。就举最近看到的东野圭吾的《名侦探的规条》里一篇推理吧。受害者的房子一到下大雪,会将房子压得略微倾斜。造成门栓也倾斜,外面的人没法打开形成密室。而非下大雪天,就很正常,外面的人从外面也能打开栓着的门。所以罪犯算到晚上会下大雪,先把受害人杀死了,然后出去从外面将门栓死。一夜大雪下来,房子倾斜了,井察从外面根本开不开栓着的门,让人误以为是密室杀人。没想到他比较倒霉,碰到了一个高智商的侦探,把他给抓出来了。哈哈,恶人只有恶人魔一点不假。

推理探案是很难写好的。既然很难写好,就要抱着认真的态度。一个案子作者本人首先应该先自己理顺再来写好,就是这样,还常常漏洞百出,何况本人没有理顺呢。这是作者的一种负责态度。大家都时间很宝贵的,人家来向你学习,你得拿出点真东西出来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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