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被告方下落不明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方提起离婚,只要被告下落不明,就可在原告所在地提起离婚之诉。但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界定,法律既未规定相应的适用条件,也未规定确认“下落不明”的部门,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所采取的证明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方亲戚或双方亲戚,包括父母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被告所居住的村委会或居委会所出具的证明;地方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被告单位出具的证明。离婚案件被告方下落不明可采取的处理方式:
  第一,在法院了受理了原告的起诉后,会将诉讼文书,依法送达被告。该案例中,如果被告无法联系,那么法院会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二,被告无法联系,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审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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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9

就离婚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前,应与被告的父母或者近亲属取得联系,如果被告的父母或者近亲属联系不上被告,则可公告送达相关手续,切不可仅凭邮寄的快件被退回的快递回执来断定被告下落不明,进而就采取公告送达。如果被告的父母或近亲属在本地的话,要上门调查,了解包括原、被告婚前、婚后夫妻感情状况,被告现在的情况(包括是否知道外出打工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是否和家里人联系过,能通过什么方式联系上被告等);如果其父母或者近亲属能够联系上被告,并且愿意代为转送手续的情况下,可以让其代为通知被告;如果被告在外地有具体地址,可以邮寄送达;如果有联系方式,可以电话联系沟通。如果联系不上被告的父母或者近亲属,可以向其邻居、村委负责人了解原、被告夫妻间婚后的感情,及被告的下落。如果联系不上被告的父母、近亲属或者被告的父母、近亲属知道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后,既不接受应诉材料,又不通知原告参加诉讼,应当立刻进行公告送达。这样既能更好的了解情况、掌握案情,又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了不经调查,而作出判决导致的矛盾激化。

2、关于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方式,通常采取的是在原、被当地张贴公告和在报纸上刊发公告。笔者认为采取在报纸上刊发公告和当地张贴公告相结合的方式比较适宜,原因是:现在外出打工的比较多,公告刊发在报纸上,被告有可能看得到,另一方面,结合在当地张贴公告,可以让当地知道被告下落的村民及时通知被告;其次原告的离婚诉讼可以在群众中引起反响,这样更有利于法官可调查了解原、被告夫妻间的感情状况,能搜集一些有关被告的信息,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判决,这样能更有利于保护被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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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1-19
离婚案中被告找不到,如果满两年的,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在法院宣告失踪后,要求离婚的,法院是会准予的。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个回答  2022-01-19
先办理人员下落不明。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即可。这属于两个案件了分别处理即可。
第4个回答  2022-01-19
离婚案件被告下落不明的话,那就会当庭宣布单方面离婚的,对方在通知后依旧没有来,就会单方面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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