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9-07
实际上我认为你不要一定要分清是否是家庭经营,如果甲方没有注册登记一个组织,而是个人和你们签订的合同,那么我认为最好是你们在起诉的过程中,把甲和其妻子列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9-20
起诉甲就行了,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列为第三人。是夫妻甲不承认,有结婚档案能证明,可以查清的。夫妻间有的债权债务有连带责任。就是他们之间有什么约定,也不妨碍你的追偿。
第3个回答 2009-09-07
当然不能 证据不足啊 首先这份单的签字日期和时间都要弄准确了 签字谁签不要紧 要紧的是这份单上有没有说明双份 有没有同等法律效率等的 具体情况因为你的事情不狗详细这里说不情况 我建议你收看CCTV1每天中午的今日说法 上面有免费的律师咨询热线 你可以打电话过去详细询问他们
第4个回答 2009-09-07
直接起诉就好了,对账单上的内容肯定写明了是寄给谁的,而且实际签名人你就说是甲就行了,甲如果否认,请他举证证明,那就直接把甲的老婆加进来了,没必要以家庭经营,简单问题复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