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五反"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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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

三反运动是指解放初期,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内部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依法判处大贪污犯、原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和原中共天津行署专员张子善死刑。

五反:

五反运动是指建国初期在资本主义工商业者中开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

扩展资料:

1951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根据同年秋季全国工农业战线开展的爱国增产运动中揭发出的大量贪污、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问题。

向全党指出: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的贪污行为,注意发现、揭发和惩处。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

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作为贯彻精兵简政、增产节约这一中心任务的重大措施,要求普遍地检查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

12月8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此后,一个全国规模的“三反”运动普遍地开展起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五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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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9

“三反”和“五反”运动是指建国初期开展的反对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及反对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财产和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运动。

从1951年11月至1952年10月止,“三反”、“五反”运动历时整一年。“三反”运动教育了干部的大多数,挽救了犯错误的同志,清除了党和国家干部队伍中的贪污腐败分子;“五反”运动由“三反”运动所引发,有力地打击了不法资本家严重的“五毒”行为,是回击资产阶级反限制斗争的一个重大胜利;“三反”、“五反”运动同时也是一场有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参与的群众性社会改革运动,教育和训练了干部和群众,弘扬了正气,形成了新风尚。

“三反”、“五反”运动是由毛泽东亲自发起的,刘少奇参与领导的两次大的运动。这期间,刘少奇针对运动中的过火斗争、打击面过宽等情况,及时代表中共中央指导“三反”“五反”运动稳妥、健康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扩展资料:

"三反""五反"意义:

1952年10月,三反五反运动结束。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打退了不法资本家的进攻,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在私营企业中建立了工人监督,并实行民主改革,对工商业者普遍进行了守法经营教育,创造了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有利条件;同时也挽救了一批国家干部,起了清除旧社会污毒和移风易俗的作用。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刘少奇与“三反”、“五反”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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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9-09-05
“三反”、“五反”运动是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的统称。
第3个回答  2009-09-05
“三反”、“五反”运动是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的统称。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三反五反 “三反”、“五反”运动是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的统称。
1950年中国共产党七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为了恢复国民经济,采取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措施,其中之一是调整工商业中的公私、劳资、产销关系。调整后,资本主义工商业得到迅速发展。但资本家中的不法分子不满足于用正常方式获得一般利润,力图利用和国营经济的联系,以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手段牟取暴利,企图抗拒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削弱国营经济。他们在经济上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在政治上、思想上腐蚀了工人阶级和国家工作人员。
1951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在全国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促进经济建设。在运动中,揭发出大量的贪污盗窃现象,而贪污盗窃又与党和政府内部存在的严重官僚主义紧密相联。因此,党中央在1951年12月1日和8日分别发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及《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强调必须把“三反”斗争看作像镇压反革命运动一样重要,要大张旗鼓地发动广大群众。从此,“三反”运动在各地区各系统各部门迅速展开。1952年1月4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立即限期发动群众开展“三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各单位限期发动群众开展斗争。1月5日,周恩来在全国政协第三十四次常委会上作了《“三反”运动与民族资产阶级》的讲话,号召全国工商界积极参加“三反”运动。在“三反”运动中,一些单位揭发出私人工商业者的贪污、行贿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为此,中共中央于1月5日发出了《关于在“三反”斗争中惩办犯法的私人工商业者和坚决击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的指示》。3月11日,政务院公布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3月28日,政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文件根据“严肃与宽大相结合、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规定了对贪污分子的处理办法。
在“三反”运动中,又暴露出大量的贪污盗窃与社会上不法资本家的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毒”行为密切相联,1952年1月26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在全国一切城市,首先在大城市和中等城市中,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的资产阶级及其他市民,向着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个大规模的“五反”斗争,以配合党政军民内部的“三反”斗争。2月上旬,“五反”运动首先在各大城市开始,很快在全国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3月11日,政务院批准公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五反”运动中关于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方法》,把私营工商户分为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完全违法户5类进行定案处理。定案处理的结果是:守法户占总户数的10—15%;基本守法户占50—60%;半守法半违法户占20—30%;严重违法户约占4%;完全违法户约占1%。1952年4月公布了《关于结束“五反”运动中几个问题指示》。10月,党中央批准了安子文、廖鲁言关于结束“三反”、“五反”运动的两个报告,“三反”和“五反”运动结束。
“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巩固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资产阶级进一步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受极左思想的影响,也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

参考资料:百科 http://baike.baidu.com/view/806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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