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事车逆行的有关说明
8月24日上午11时许,我车由南往北高速行驶在环线上,过公路桥时,在下桥处看见前方对面有一辆白色两厢小轿车正逆向行驶。事发后该肇事司机否认这一事实,谎称自己与我同向行驶,因是晴天,交警也说对方车没有留下逆行的痕迹,不便认定(交警与保险均做了现场勘察)。现将当时的情况略述如下:
1、从该车出事后所座落的位置来看,该车出事后,车头朝向西北方向,是因为该车逆向由北往南行驶至金星路口,左拐进入弯道入口处,在转弯的过程中,由于是逆向行驶,加之弯道入口处的北端是一个圆弧形的尖角,该车转弯半径必然很大,其尾部必然占据我车直行车道,为避免撞击该肇事车尾部,我车被迫右转弯进入弯道入口处,在离入口处约5米处,我车前左方车头撞击了该肇事车腰部,两车相撞后,各自朝着原来的运行方向运行,由于双方转弯力度较大,致使两车尾部再次相撞,而后该肇事车继续沿着原来的运行方向撞击花池的街沿石而全车进入了花池之中。我车继续加大制动力度,由于用力过猛,我车在沿着弯道做圆周运动时,突然向左调头做水平运动,撞击街沿石,前两轮闯入花池之中。
2、如果是同向行驶,由于肇事车先行进入弯道,那么我车顶多是撞击该肇事车的尾部,也就是说两车追尾,因此不可能撞击到该车的腰部。
特向同行高手求救,我该如何抓住此问题的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