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看上一套公寓房,准备暂时自己住,以后出租出去或者等房价合适转手,可是中介说房子是公建手续。我不是很明白,所谓公建手续,除了我买房的时候要交的各项税费比较高以外,它和普通的住宅房还有什么区别呢?和住宅房相比多少差价算是比较合适呢?将来出租或者出售有什么不便吗?房子可以办产权,过户以后这个房子是不是就和普通的商品住宅房一样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