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一份合同或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有没有学法或懂法的朋友告诉我,怎么看一份合同或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或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平时去培训公司培训,找工作呀等等,要签很多张所谓的什么协议~~协议上写得很好,但后来他们什么也没做到~!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只要没有上述情形,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都是有效的。

因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举例: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扩展资料:

《合同法》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附条件的合同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附期限的合同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表见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 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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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8
合同需要具备的基本要素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一般而言,法律尊重“私法自治”,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的合同,均为有效的合同。你所说的培训方面的合同,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培训方单方拟就的合同,对他们的义务约定很少,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建议你在交培训费之前,多读合同条款,对他们应履行的义务要求补充在合同中,签订后一定要保留一份原件,这样你的合法权益就能得到更有效的保障。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09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3个回答  2009-09-02
你可以到企法网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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