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与09年7月持新加坡旅游签证入境,入境后又延期了一个月,一共可以在新加坡逗留2各月
后来准备申请工作准证,但是时间有点紧张,为了不想回国所以找朋友帮忙去泰国普吉岛出境
本想能再入境可以延期到时间办工作准证,但是入境时候新加坡边检说我要在国外呆5天以上才可以入境(我根本不清楚),
当时其中一个边检的工作人员还说要给我7天时间,让我在7天之内离开新加坡
不过就在要盖章的时候另一个又跟我要进新加坡的签证,说我的延期一个月不是签证不能入境(我认为是在刁难我,因为我知道可以这样出入境的),
后来的结果是我被送回普吉岛不能入境,给我一个理由是英文的,内容如下:not having a valid visa under Section 5A(1)(b)(ii) of the lmmigration Act,并且被照相和按了两个大拇指指纹
我现在的问题是 1.我想办工作准证对我有影响没有?
2.我在新加坡有不良记录没有?
3.如果我有不良记录,我过多久办工作准证会更好
我很着急,希望能理解我的心情不要胡说八道,谢谢你的帮助,分不是问题,我可以继续追加。
4楼的max3759你好!我有点没明白你说的第三条,是不是我过多久办工作签证都是一样有影响的?也可以说我现在申请和过几个月都是一样的,成功的关键就是取决于公司的大小了吗?我现在能打听到的就是工作签是人力资源部批准的,我的拒绝入境是移民厅有记录的。有可能我拿到了工作签但是也会被拒绝入境的。感谢你的回答,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