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在反恐问题上担任的角色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30
分类: 社会民生
问题描述:

论文要用,我是来不及了,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吧~~

解析:

news.sohu/2004/03/18/23/news***********.s

联合国在反恐中的地位和作用

【 文 摘 】

目前恐怖主义已公认为全球性的问题,然而在反恐中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这对打击日益严重的恐怖主义活动是极为不利的。事实和实践证明,联合国应在打击恐怖主义中发挥主导作用。

恐怖袭击和反恐怖战争已是本世纪最热门的话题。恐怖犯罪给人类文明带来了巨大的灾难,现在恐怖主义活动已凸现世界各地,其危害程度远远超出它的本身,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甚至威胁到整个世界的和平和安全。目前恐怖主义呈现全球化发展趋势,而且从目前世界反恐的局势来看,有愈演愈烈之势。在这种情况下,强调联合国在反恐怖主义斗争中的主导地位和发挥它的应有作用,具有尤其重要的意义。 一 、联合国是当今最大、最具有权威性的国际组织,它应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而恐怖主义又是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天敌,反恐怖主义是一场长期而艰巨的斗争,国际社会必须联合起来,这就需要联合国发挥独特优势,在政治、经济、外交、法律和社会等诸多领域起到协调和主导作用。但是,从当前的世界形势来看,由于美国的一意孤行,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从去年反恐斗争一开始,中国、俄罗斯、法国等绝大多数联合国成员国和联合国秘书长安南部反复强调,打击恐怖主义应在联合国的框架内按照 *** 和国际法行事,并认为应该组成一个联合国领导的国际反恐联盟。可惜的是由于美国的阻挠,安理会只通过1368、1373号决议声明有关国家可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权,美军及其盟国对阿富汗的军事行动获取了“表面合法性”,联合国安理会丧失了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中的主控者的核心角色。 20世纪中期联合国成立后,联合国对于国际社会的法治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但美国绕开联合国,于2003年3月20日,不顾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人民爱好和平、反对战争的强烈愿望,在没有得到联合国安理会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单方面悍然发动了伊拉克战争,随着伊拉克战争的演进,美国的一系列强权作法,不免使某些人对国际法的作用产生了怀疑,尤其是对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产生了深深的动摇。联合国是无用的联合吗? 一战和二战后出现国际联盟和联合国的历史表明:在巨大的挑战面前,它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彰显。二、通过联合国加强国际合作,不仅是推动国际社会发展的重要杠杆,是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的必要手段,也是国际法治的坚实基础和保障。 1、只有通过联合国。才能使在世界范围内打击恐怖主义的行动具有合法性。根据《联合国 *** 》和国际法,只有通过联合国,才能使在世界范围内打击恐怖主义的行动具有合法性。美国发动的伊拉克战争明显违反国际法上“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国际法基本原则.违反联合国 *** 第5l条关于会员国受武力攻击时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之自然权利的规定,直接损害了国际社会的法律秩序。众所周知,《联合国 *** 》将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任赋予了安理会。安理会是联合国唯一有权采取军事手段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来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机构。然而,此次美英发动的伊拉克战争是两国单方面军事行动的结果,联合国安理会并未就对伊拉克动武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在没有联合国安理会明确授权的情况下,美国无权以联合国安理会1441号决议对伊拉克采取军事行动。 2、事实和实践证明。联合国完全可以在打击恐怖主义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9?1l”恐怖袭击事件使国际社会认识到恐怖主义对各国和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严重危害性。由于国际恐怖主义是一种跨国暴行, *** 往往是在不同国家之间组织、策划和完成犯罪,超越了任何一国单独防御和打击的能力,只有联合有关国家力量,建立有效的国际合作,才能在打击恐怖组织及其分子方面有所作为。联合国对打击恐怖主义极为重视,在联合国框架内,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系列“防止和消除恐怖主义”的决议。在联合国和其它国际组织的推动下,国际社会在反恐怖主义犯罪的国际法律合作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3、只有通过联合国。才能理性地协调利益冲突。从根本上治理恐怖犯罪。摧毁恐怖组织基地,打击恐怖犯罪分子,冻结恐怖组织的银行账号,缉拿恐怖组织成员等措施,固然是对付恐怖犯罪的有效办法,但是,如果不从根本上消除分歧,理性地协调各种文明之间的冲突,显然难以彻底消除恐怖袭击的威胁。法国学者海依尔?戴尔玛斯一马蒂曾明确指出:“持久和平既不是战胜者强加给战败者的和平,也不是超级大国赐予其卫星国的恩惠,而是全人类基于宽容和相互尊重所一致认同的和平。”如果处于优势文明的国家或地区,一直漠视或压制弱势文明群体,那么,恐怖袭击就难以根治,恐怖犯罪与反恐怖战争就还将继续僵持下去。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说:“文明的冲突是对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胁,建立在文明之上的国际秩序是防止世界大战的最可靠的保障。”

通观近段时间以来,发生在世界各地的恐怖犯罪活动,无一不是由具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和价值观的文明及文化冲突所导致的。当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在反恐怖犯罪的立场上观点是比较一致的,也能够相互合作和支持;但在这样的世界形势下,美国居然又抛出一个“邪恶轴心国”说,显然是不合适的,并有可能由此导致世界冲突或者更严重的恐怖犯罪活动。只有通过联合国,在充分考虑各国和各民族的利益的基础上,理性地协调相互之间的利益冲突,在加强各区域、各国、各民族的合作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强维持世界的多极化格局,才能从根本上治理恐怖犯罪。三、迄今为止,遏制及至消灭恐怖主义的前景仍不乐观,恐怖主义不仅是“20世纪的政治瘟疫”,更是21世纪安全的头等大事,国际新形势要求反恐怖主义的国际间广泛的合作,而目前联合国在反恐怖主义中的弱势作用,已远远不能满足新的国际形势的要求,国际社会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在国际合作框架内采取措施,这对打击恐怖主义将具有重要作用。 1、确立联合国在“反恐”中的核心主控地位。国际恐怖主义被公认为全球性的问题。联合国作为全球最具代表性和最有权威的国际政治组织,国际社会已经越来越急切地呼吁联合国应在反恐中发挥更大作用。2001年 1O月在联大关于国际恐怖主义问题的公开辩论上,会员国就如何在国际范围内共同打击恐怖主义问题阐述了各自立场,会议强调了联合国在这一斗争中发挥主导作用的重要性。的确,联合国在当今世界上的地位和作用,是任何其它国际组织、国家所无法取代的,反恐撇开联合国或者排除联合国的参与,是很不明智的,也不是有效的外交策略和国际政策,美国应该结合国际社会力量,摒弃单边主义,在联合国的领导、协调和筹划下,与大多数国家达成共识,才有可能达到彻底根除恐怖主义暴力活动这一艰巨的目标。“只要国际社会加强国际合作,美国以单边主义对抗多边合作机制,将一国利益置于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之上的行为的做法不可能持久,因为美国不可能孤立于国际社会而存在,背离国际合作最终也会美国的国家利益。” 2、完善国际法治。建立更为适应国际社会需要的国际法律秩序。目前,国际社会已进一步认识到了控制恐怖主义犯罪的紧迫性,国际社会也普遍希望联合国在反恐怖主义领域发挥主导作用。不过,关于什么是国际恐怖主义,尚无定论。而且,现行的反恐条约体系是支离破碎的,缺乏一个具备普遍权威的反恐合作的条约机制。另外,“新形势要求反恐怖主义国际合作应从传统的程序法方面的合作扩大到实体法方面的合作,从区域化、分散化和单一化向全球化、组织化和多元化方向发展。”况且, *** 往往是在不同国家之间组织、策划、和完成犯罪,或者通过跨国境活动逃避特定国家的追诉,因此,这都需要在联合国主持下,缔结一个全面的、统一的反恐怖主义公约,明确规范恐怖主义的定义,将各国力量联合起来,推进和建立国家间有效的国际合作,这对打击恐怖主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采取军事行动,也要得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批准。联合国安理会2001年l1月12 13通过的1377号决议强调,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必须“按照《联合国 *** 》和国际法行事”。然而,在美国“9.1l”事件后发动反恐战争以来,不仅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越来越突出,而且它的许多做法违背或超越了现行的国际法准则,对国际法提出了新的挑战。

虽然,在联合国的主持下,在控制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方面制定了一些反恐公约,通过了一些决议和宣言等。但现在的问题是,当前,一些国家在打击恐怖活动中,以各种理由绕开联合国采取行动的情形下,安理会根据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的安排能否有权以打击恐怖主义为由对一个国家采取强制行为如动武呢?联合国 *** 赋予安理会“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负有主要责任”,安理会是维护国际和平等安全的行动机关,但没有明文规定任何关于通过安理会打击恐怖主义的表述,从实践来看,亦无安理会直接采取军事行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先例。但采取扩张解释 *** 的方法,可以揭示安理会拥有隐含权能,依据 *** 第7章采取强制手段包括动武打击国际恐怖主义者。

恐怖主义活动不论发生在什么地方,不论以什么形式出现,都是对人类社会的共同威胁。反恐怖主义活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之所在。联合国应在打击恐怖主义的斗争中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国际社会必须开展合作,共同应对恐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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