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没有义务要赡养继母?

我母亲过世后,我父亲就娶了继母,那时候我还未成年。但是这个继母什么家务事都不会做,而且工资都自己用,没有用在家里。她没有子女。那么,如果以后我父亲老了去世,还剩她一个人, 我有义务要赡养她吗?请从法律角度回答。
我再次强调,继母没有照顾过我的生活,没有花钱在我身上,都是我父亲做饭洗衣给我学费的。这样继母对我有抚养关系吗?

一、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的一种亲属,属于姻亲。现实中,常见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有以下两种:1、名分型:即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仍由其生父母提供生活教育费,没有受其继父或母的抚养教育,所以仅仅是名分上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2、共同生活型:即生父或母与继母或父再婚时,继父或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教育费,继父或母与继子女已形成了抚养教育的关系。二、继子女对继父母有义务赡养吗?1、对于名分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没有抚养教育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就没有对继父或母尽赡养的义务。2、对于共同生活型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由于继父母已经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因此继子女就有义务对继父或母尽赡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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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据此,如果你们兄妹几人受你继母抚养教育,则与亲生子女一样对继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如果你们兄妹几人不受继母抚养教育,则和继母之间不形成扶养关系,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无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要对继母尽赡养扶助义务。

但根据《广东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成年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下同)应当保障父母的生活必需费用。对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应安排给予治疗、照料,并承担其家务和农务劳动。其成年子女没有赡养能力的,应由其成年孙子女履行上述义务。据此,你们兄妹对继母有一定的赡养扶助义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8-19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第3个回答  2009-08-19
如果当时你虽未成年但有经济收入,基本是自己养活自己,那就不需要赡养继母,相反,则需要尽赡养义务。
第4个回答  2009-08-19
不管是亲生还是继母,只要法律认可的也就是说你爸爸和那个继母经过民政局登记过,你都有赡养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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