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佛山某厂任职半年 已于今年7月份办理辞职手续 8月份正式离职 入职时已签订劳动合同 但厂方一直未为本人购买社保 问 我可不可以 要求厂方为我补交怎样申请仲裁 需要什么材料 由于本人工资还未结算 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签订完当场就由厂方全部收回 工资是收现金的 没工资条 现在手头上仅剩一张IC考勤卡能证明之前的雇佣关系 另外 工厂还在7月份工资扣了我 300元保险费 但我之前一直未签过保单之类的合同文件 这300我能不能要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