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的问题

本人在佛山某厂任职半年 已于今年7月份办理辞职手续 8月份正式离职 入职时已签订劳动合同 但厂方一直未为本人购买社保
问 我可不可以 要求厂方为我补交
怎样申请仲裁 需要什么材料 由于本人工资还未结算 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签订完当场就由厂方全部收回 工资是收现金的 没工资条 现在手头上仅剩一张IC考勤卡能证明之前的雇佣关系
另外 工厂还在7月份工资扣了我 300元保险费 但我之前一直未签过保单之类的合同文件 这300我能不能要回
谢谢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你只需以书面形式交2份申请,提供的证据有:雇佣关系证明、单位扣你300元保险费的单据。其他的由单位提供。
按你所说的,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你的权利一定会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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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18
可以要求补缴。如果不补缴,你可以申请仲裁。
第2个回答  2009-08-18
原则上时可以的,可以要求其补缴或补偿。
不过你要保证签的劳动合同有效。
第3个回答  2009-08-18
可以要求补缴,如果不给补缴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