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在医院上班,护士证怎么注册

我是2009年护士毕业, 护士证考试通过了, 但现在没有工作。 我想知道到护士证注册时我不在医院上班,怎么注册呀?我是新手,只有这么多分,谢了。
找个诊所能注册吗?

护士证注册,即执业护士注册,跟有没有没有在医院上班没有关系。具体注册程序如下:

1、填表。

2、准备材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者按提交材料要求备齐注册所需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给所在单位。

3、单位复核。各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由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在《首次注册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在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意见。

4、录入信息。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配备护士注册信息管理软件(机构版)。并预录入护士注册信息。

5、交表送审。各有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符合注册条件者的注册材料及录入的注册信息统一交送当地护士注册机关。

6、注册机关初审。各县(区)注册机关组织对申请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有关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按照“《护士执业证书》填写说明”(见附件)编号并打印《护士执业证书》,核对打印后的《护士执业证书》,张贴照片。

7、上级主管部门再审。按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的原则,各县(区)注册机关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统一将首次注册材料和《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送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8、发证机关终审发证。

9、注册。各注册机关领回《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注册机关主管部门在注册栏内填写注册年限如“2006-2008年”、或“2007-2008年”,并加盖“××县(区、市)卫生局护士注册专用章”。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六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业护士注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6-07

护士证书的注册,即执业护士注册,与护士是否在医院工作无关。

具体的注册程序如下:

1、填写表格。

2、准备材料。

执业护士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提交要求,准备好所需的全部注册材料装订成册,提交本单位。

3、单位审核。

各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由护理部主任或护士长在首次注册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在提交材料复印件上附意见。

4、输入信息。

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登记信息管理软件(机构版)。并预先输入护士登记信息。

5、提交表格以供审查。

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的登记材料和登记资料报送当地护士登记机关。

6、对登记机关进行初审。

各县(区)登记机关应当组织对申请材料的审核。申请材料通过审核的,由负责人签署协议,按《执业护士证》(见附件)填写说明书,打印《执业护士证》,核对打印的《执业护士证》,张贴照片。

7、上级主管部门再审。

根据分级考试的原则和分级考试,每个县(区)的登记机关将发送第一个登记材料和执业护士证书(原件)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一段时间内审核。

8、最终核准证书由发证机关颁发。

9、登记。

登记主管部门应当在登记栏填写“2006-2008”或“2007-2008”等登记年限,并加盖“××县(区、市)卫生局护士登记专用章”。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

第五条,申请护士执业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完整的护理和助产学课程3年以上规定由教育部和卫生部在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包括8个多月的护理临床实践教学和综合医院,并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卫生标准。

第六条,申请护士执业登记,应当符合下列卫生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疾病、残疾或功能障碍影响护理工作。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执业护士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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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你的护士证以前是否注册过?

如果注册过,你找到工作单位以后,有单位的聘用证明和到三级医院进修3个月的进修证明就可以注册了。这个期限可能十五年。

如果你没有注册过,三年之内找到工作单位完成首次注册即可(就是说,3年内注册都可以)。

首次注册: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当年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和《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毕业证及学历验证证明或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受聘医疗卫生单位出具的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
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的有效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原件);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
*人事档案已在本地医疗机构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交人事部门的拟录用通知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代理证明。
*在外省取得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资格证的,还须提交外省卫生厅出具的未注册证明。
*取得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后两年内未注册者,还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3到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拟在营利性医疗机构及内部医疗机构执业的护士还应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应粘贴在A4纸上,并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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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主的补充!

“找个诊所能注册吗”-------------这个办法有弊端,建议不要使用。

1-既然三年之内注册都可以,没有必要那么着急;
2-注册记录对你以后求职就业是有影响的,诊所的水平、等级偏低,不要在自己的记录上留下这么一笔。

对不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8-20
一、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条件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二、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三、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四、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五、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六、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七、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八、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九、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十一、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十二、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十三、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十四、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三)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十五、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护士执业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准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二)对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十六、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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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09-08-17
找个医院或是诊所都可以注册的。为什么不上班?现在大部分医院都缺少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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