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年度关联企业申报表是否需要填写呢?

如题所述

1. 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关联企业申报表的填写,并非所有企业都必须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标准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若不符合此规定,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
2. 纳税人如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进行弥补;若下一年度所得仍不足以弥补,则可逐年延续弥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4.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包括企业、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等,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5. 企业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标准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若不符合此规定,减少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6.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旨在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制度,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投资能力,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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