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在刑法第几条

如题所述

抢劫在刑法中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二百六十三条。
一、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抢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抢劫行为,即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
二、抢劫罪的行为特征
抢劫罪的行为特征包括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胁迫,是指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三、抢劫罪的处罚
根据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
抢劫罪是刑法中严重侵犯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的犯罪,其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和行为特征。在处罚上,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刑罚幅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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