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生平简介

如题所述

王勃(650年-676年或684年),字子安,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以诗文齐名,并称“王杨卢骆”,亦称“初唐四杰”。

王勃才华早露,未成年即被司刑太常伯刘祥道赞为神童,向朝廷表荐,对策高第,授朝散郎。高宗乾封元年(666年)被沛王李贤征为王府侍读,两年后因戏为《檄英王鸡》文,被高宗怒逐出府。随即出游巴蜀。咸亨三年(672年)补虢州参军,因擅杀官奴当诛,遇赦除名。

上元二年(675年)随父南下,次年返,渡海溺水,惊悸而死。有学者研究认为王勃并非溺水而亡。从王勃随父迁回内地作《游冀州韩家园序》《三月伤己祓禊序》,以及王承烈写于文明元年(684年)的祭奠王勃的祭文等推测,王勃应卒于文明元年,时年35岁。

人物经历

王勃因杀死官奴曹达,连累了他的父亲王福畤,王福畤从雍州司功参军被贬为交趾县令,远谪到南荒之外。这件事对王勃的打击,远远超过对自己的惩罚。王勃为人虽有放浪不羁的一面,但他立身处世的基本原则,却以儒家的礼法为标尺。

王勃在《上百里昌言疏》中表达了对父亲的内疚心情:“如勃尚何言哉!辱亲可谓深矣。诚宜灰身粉骨,以谢君父……今大人上延国谴,远宰边邑。出三江而浮五湖,越东瓯而渡南海。嗟乎!此勃之罪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矣。”从中可体会到身为孝子的王勃内心强烈的羞愧和自责。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王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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