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创业者协会第六章  会员制度

如题所述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创业者协会的会员制度详细规定如下:


第三十三条:协会开放给所有在校学生,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加入:为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的学生,遵守协会章程,品行良好,热爱创业,有独特的见解,思维活跃。报名方式包括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通过面试并通过缴纳会费和提供一寸照片成为准会员,领取会员证后正式成为协会成员。


第三十四条:所有会员平等协作,享有权益。非正式会员可优先参与协会活动,正式会员则有权提出建议、监督工作,寻求协会的资金和智力支持。会员还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会员需严格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声誉,积极参与活动。会员之间应相互支持,信息共享。同时,会员有义务反馈工作问题,宣传协会,制止并报告任何不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协会实行竞争机制,每学期评选优秀会员和学生干部,给予证书和奖励。会员成绩和个人意愿将影响其会员身份的调整。


第三十八条:会员有权随时退会,但会费不予退还。这是协会的基本规定,旨在维护会员权益和协会的正常运营。




扩展资料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大学生创业者协会是于2005年9月经学校审批准立的、由校团委领导的、以"创新、创业"为核心的"实践型"校内学生社团组织。自2008年10月19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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