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下乡政策概况

如题所述

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汽车产业振兴规划,旨在提振汽车行业。该规划包含两项关键措施:一是从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5%购置税优惠政策;二是从3月1日至同年年底,国家投入50亿元资金,对农民报废的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微型客车进行一次性财政补贴。补贴方式与“家电下乡”类似,补贴直接打入农村购车者的补贴卡中。


从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微型客车下乡政策,购车者除了享受购置税减半的优惠,还享有较高的价格补贴。由于这项政策至年底结束,预计销售高峰可能在3月或年底,且仅限农村户口用户。据预测,全年汽车市场总体增长率大约为1%或略高,而由于农用车辆置换轻型卡车的额外需求,销量增长可能会更加显著。


2010年初,汽车下乡政策进一步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为农村地区的汽车市场带来了持续的提振。这一系列举措旨在促进农村地区的汽车消费,支持汽车行业的发展。
扩展资料

汽车下乡是根据国务院在2009年1月14日公布的《汽车行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的一项惠农政策,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既是实现惠农强农目标的需要,也是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以及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换购轻型载货车的,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2010年初,“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延长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2012年10月,新一轮“汽车下乡”政策有望近出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