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不算是追尾。“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主要由于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间距和驾驶员反应迟缓或制动系统性能不良所致。你们并不是在一条车道上行驶,故不能判定为追尾。
其次,在无信号控制交叉口处,对于主次路相交,主路车具有优先通行权,若两条道路等级相同,则直行车具有优先通行权。如果据你描述,你们都是直行,但是没提哪个是主要道路,这里是有争议的,但是对方是“超速行驶”,已经是违章了,如果你没有其他违章行为的话,那事故责任肯定是对方的。
希望我的回答你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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