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国以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力新建寺庙的?

如题所述

寺庙有很多种。。。新中国见过后官方就没有支持过新建寺庙,但很多是部分民众的自发行为。
建国后的寺庙变化参考新疆的清真寺来说吧:
上世纪50年代初,新疆有清真寺 2.95万座,宗教职业者5.45万人。到1956年,清真寺及教职人员的数量基本没有变化,清真寺约3万座,教职人员约5万余人。1958年,新疆完成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并进行以消灭宗教封建特权和剥削、禁止宗教人士违法活动为重点的宗教制度改革。清真寺有的被群众自发拆除,有的自然坍塌,还有部分在公社化时期被集体占用或拆毁,至50年代末,全疆有清真寺1.5万座,教职人员1.4万人。1962年8月,自治区党委召开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检查1958年以来的民族、宗教、统战工作,指出当前要纠正一些地方挖麻扎,不让做礼拜,封闭清真寺的错误作法。1965年,全疆清真寺数量为1.41万座,宗教职业者2.69万人。与10年前相比,清真寺及教职人员数量都减少了一半左右。还有一种解释:由于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经过宗教改革,群众觉悟提高,宗教影响减弱,清真寺被自发拆除或改作它用,大部分伊斯兰教人士成了社会主义劳动者,故寺及教职人员数量减少,但基本上能够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
1966年后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宗教政策遭到破坏,大量清真寺被占用或拆除大批宗教教职人员被戴上右派、反革命分子帽子。至“文革”后期,全疆清真寺约2930座。许多信教群众不能在宗教场所活动,就在家里、路旁、野外作礼拜。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的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各地对被占用、拆除的清真寺及其附属房产退还、补偿。根据要求,应恢复的被拆清真寺,哪个单位拆除,哪个单位有责任资助修复,对落实好的要表扬,对落实差的要批评,对顶着不办的要严肃处理。对于信教群众自发修建清真寺,加以疏导,尽可能少建,更不要大兴土木。一大批宗教场所批准恢复和新建。1985年,全疆伊斯兰教宗教场所已达1.55万处。1990年,全疆有清真寺22949座,伊斯兰教职人员29617人。
80年代后期,清真寺数量急剧扩张,许多清真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自行修建,贪大求新、豪华攀比,一般都耗资十几万至几十万元。其资金来源,少数是一些经商者资助,大多为向群众摊派勒捐,信教群众经济负担增大。1990年4月,阿克陶县巴仁乡发生武装暴乱事件,暴徒打着宗教旗号,以抱经宣誓等形式胁迫群众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对新疆社会稳定的影响日渐突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活动受到政府重视。相关部门认为南疆现有宗教活动场所足已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开始对新建清真寺进行限制性管理。1990年9月自治区颁布《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宗教事务部门对宗教活动场所丈量面积并进行审核注册,发土地使用证和房产产权证,承认其合法性。对未经政府宗教部门批准建立且属多余的,以及不符合其它登记条件的500多座清真寺,予以封闭或改作它用,刹住随意乱建、扩建清真寺的现象。1991年底,全疆有清真寺22183座,较上一年清真寺数量减了3.3%。克州1989年有1412座清真寺,巴仁乡事件后,经清理整顿,合并或关闭,1995年降至1355座,申请修建14座,只批准了4座。但是擅自新修、翻修并扩大规模、豪华修建的现象仍存在。阿瓦提县批准重修2座,未经批准重修了8座。在新和县,1990年至1995年间,批准新建不到10座,翻修达80座。阿克苏地区90年代初期清真寺数量仍在增长,1990年为3102座,1991年为3266座,1992年为3270座。至1995年初,新疆有2.29万座清真寺,2.96万伊斯兰教职人员[18]。清真寺数量较1991年增长了约600座。
90年代以后,自治区多次强调,要严格控制新建宗教活动场所。“从总体上讲,现在全区的宗教活动场所已完全可以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的需要。确实需要新建的需按规定严格报批手续。”“今后除新建的居民点和牧民定居点原无清真寺,在严格审批手续的基础上可新建外,原则上不再新建寺。”清真寺数量太多被认为是宗教狂热的表现,而宗教狂热导致非法宗教活动增加,是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之一。2004年,新疆有伊斯兰教清真寺2.39万座;2009年,全疆伊斯兰教清真寺约2.43万座,教职人员2.8万多人。清真寺数量较1995年增加了1400座左右。
总体上看,新疆清真寺数量,在新中国成立后至1958年基本持平,1958年后明显减少,至60年代中后期的“文革”期,再次大幅度减少;至80年代初期清真寺数量开始上升,80年代后期为上升速度最快时期;90年代后上升速度日渐减缓,对清真寺数量控制日益严格,但新建寺的现象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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