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质人和质权人怎么区分?

如题所述

在民事法律规定当中,质权人与出质人主要有以下区别:
1、质权人是占有质物的人,出质人是提供质物的人,二者对质物的权利支配的依据上是不一样的。
2、二者的产生来源不一样,出质人是基于对债权的担保而产生的,质权人则是基于债权法定产生的。
3、二者的权利义务内容不一样,质权人既对债务人享有请求的权利,也对质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出质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质物被偿还抵偿时,对债务人享有追偿的权利,出质人需要履行交付质物的义务,而质权人则需要在质押期间妥善保管质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9

出质人指将其质物(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交给质权人作为其债权担保。所以出质人就是提供质物的人,质权人就是占有质物的人。

出质人

    释义: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

    出质人资格:出质人既可能是主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能是主合同之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但是,无论是主合同之债务人还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都必须是依法享有有效专利权的人。

质权人

    释义: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

    权利: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